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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提供親屬帳戶供客戶使用 統一證遭罰30萬元
編輯:廖梓翔 | 2024-10-12 13:22
(示意圖/pixabay)
統一證券(2855)因一名高階主管提供親屬帳戶給客戶買賣有價證券,金管會依違反《證券商管理規則》開罰30萬元,該名經理人也被下令停止執行業務4個月。金管會表示,透過這名高階主管的行為,便可得知統一證券在內部管理上存在嚴重疏失。
根據媒體報導指出,金管會調查顯示,櫃買中心於今年5月9日對統一證券進行查核,發現張姓高階主管在2019年9月4日至2024年5月20日期間,將其親屬的帳戶提供給客戶使用,用於進行有價證券的買賣交易。此舉明顯違反《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18條第2項第8款的規定。後金管會依《證券交易法》第56條的規定,命令統一證停止張姓人員執行業務4個月,直至2025年2月16日。
同時張姓高階主管的行為,顯示統一證券未能對人員善盡監督管理之責,且未落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已違反《證券商管理規則》第37條第3款。金管會表示,統一證券在內部管理和監督方面存在明顯缺失,對統一證券處以30萬元罰款,同時要求公司加強內部管理,防止類似事件的再發生。
金管會強調,證券公司應該對其業務人員進行有效管理和監督,以維護證券市場的公正性和穩定性。此次對統一證券的處罰旨在提醒業界重視內部控管的重要性,避免因人員疏失而影響市場秩序。金管會也呼籲所有證券業者,務必遵守相關法令,加強對員工的教育和管理,確保市場的公平和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