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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野《財劃法》修法不同調 郭國文提1解方增進地方財政能力

郭國文表示,可透過《地方稅法通則》提升地方財政自主能力,而非急於修正《財劃法》爭奪中央資源。(圖/報系資料庫)

在野陣營過去質疑中央政府針對「中央統籌分配稅款」或「一般補助款占國稅」的比例不斷下降,導致地方政府施政與規劃,需看中央的臉色,因此提出《財劃法》修法。但是,民進黨立委郭國文13日指出,根據2023的統計,地方財政預算執行的結果尚有剩餘,代表該預算編列已大於地方政府可以消化的量,並提出或許可從「地方稅法通則」出手,讓地方政府可以制定更多地方稅,以提升自身的財政能力。

《財政收支劃分法》25年未修,許多地方政府針對款項分配的公平性提出了質疑。立院財政委員會召委陳玉珍預計將於21日起開會審查,將統籌分配稅款從原本要求的5777億元,降為3208億元。在野人士也指出,各縣市因為人口結構、需求差異不同,應當因地制宜,推出差異化的社會福利制度與建設方向,呼籲民進黨政府切勿再次錯估民意,應強化地方財務自主的精神,修正《財劃法》分配的不合理性。

對此,郭國文表示,根據去年的統計,地方財政預算的缺口雖然為500億,但預算執行的結果卻是還有剩餘,代表目前的預算已經大於地方政府可以消化的量。

郭國文指出,根據《預算法》第96條規範,應該制定地方預算法,來規範地方政府的預算編列,只有知道地方可以編列哪預算,知道錢要花在哪後,再來討論地方政府需要多少錢,才是合理的程序。

「藍白一直講不出為什麼要急著修法,一個法很久沒修,不代表有修的急迫性,而是很久沒修才更需要仔細、謹慎地評估修法。」郭國文說明,要強化地方財政能力的途徑不只是透過修《財劃法》,讓中央分配資源;還有另外一條路是地方稅法通則,讓地方政府可以制定更多地方稅,來自我提升財政能力,藍白卻隻字不提,顯然動機就只有搶中央政府的錢,並不是為地方政府財政能力著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