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文盲簽同意書1/原民嬤不識字 控建商騙簽約無償提供土地
記者:甯其遠 | 2024-10-16 06:00
台東的蔣阿嬤(右)透過弟弟翻譯說,對方承諾會提供一筆「道路補償金」,她會簽字同意建商使用她的土地。(圖/記者趙世勳攝)
一位住在台東的原住民阿嬤不會講漢語、也不識字,僅能勉強歪斜地寫出自己的名字。阿嬤的家人向本刊爆料,卻有地政士承諾只要阿嬤同意把自家的土地作為鄰旁建案出入道路使用,簽名同意就能獲得一筆「道路補償金」,然而事後家人檢視當初的同意書內容,發現條文完全沒有提及補償金。阿嬤認為無良建商與代書意圖不法所有,共同誘騙取得這筆上千萬元土地,已提起詐欺之訴。
這筆佔地150多坪的土地就位在台東縣成功鎮三民里吉林街上,土地原所有人是現83歲的原住民蔣姓阿嬤。阿嬤透過小她30歲的弟弟翻譯說,二年多前有一名代書(地政士)主動聯絡她,聲稱她家後面的一塊土地要蓋社區,要求提供一部分自家土地讓建商「辰堡建設」的車輛進出,允諾會給阿嬤一筆道路補償金酬謝,並因而取得阿嬤簽署「土地使用權同意書」。
事後,阿嬤眼見建案已漸漸成型,卻遲遲沒有收到錢,才告訴在北部從事油漆工作的兒子,家人返家後看了當初的同意書,發現內容僅敘明同意她名下的2筆土地「提供作公眾通行之道路用地,不得任意破壞或藉故刁難」,還註明這份文件溯及日後的繼承人、代理人,卻沒有隻字片語提到補償金。
蔣阿嬤堅信會有補償金,家人向台東縣政府及成功鎮公所查詢,得到答覆公文都指該筆土地並非縣府與鎮公所的都市計畫道路範圍,地方政府也無相關土地徵收計畫;也就是說,阿嬤簽了同意書後,地政士向縣府申請,認定她的土地公告為現有巷道,但並非政府徵收道路,所以沒有補償金的問題。
家屬詢問台東縣政府,關於建商委託地政士告知「道路補償金」並要求簽署同意道路使用的文件。縣府則回覆表示,此事「無涉台東縣政府辦理都市計畫區內現有巷道認定作業要點」,換句話說,縣府推得一乾二淨,指建商或地政士與地主簽什麼文件與縣府無關,縣府只是依規定辦理,經查證「顯見通行之初土地所有人並無阻止之情事」,認定蔣阿嬤的土地為現有巷道。
「附近的地價每坪8到10萬元,被公告成道路的土地有156坪,價值一千多萬元,怎麼可能無償提供做道路,有那麼大愛嗎?」蔣阿嬤的兒子成年後北漂工作,因為吸入太多油漆溶劑氣體而罹患鼻咽癌,所幸發現得早,接受化療後已痊癒。他說,這塊土地是祖先留下來的財產,之前家族需要錢曾向銀行抵押,現在仍在償還貸款、繳稅金(公告為現有巷道的部分現已免徵),如今不僅要讓建材及大型機具通過,未來還要供社區居民出入,也不可以利用,當然也不能蓋房子,實在太不合理。
蔣阿嬤的弟弟指出,蔣家的親戚都住在附近,建商的這塊建地也是向一位蔣家遠親所購得,這塊地另有一條出入口,因為原本那條道路比較狹窄,他聽朋友說,臨接道路的大小會影響建築的容積,建商可能因此把腦筯動到蔣阿嬤的土地上,但無論如何,都不該騙老人家。蔣阿嬤透過弟弟翻譯說,原本以為土地借別人過,還有錢可以拿,沒想到家傳的土地在她手上變成公家的道路,「不知道以後見到祖先,要怎麼跟他們聊天?」
張姓地政士喊冤說,因為有仲介的客戶要買蔣家後方其他親友的土地,她請蔣阿嬤簽的同意書內容大意,是把蔣家土地讓作出入道路,建商願意分攤部份地價稅,但卻又說土地使用同意書不是她經手的,也不是她說有補償金的。
辰堡建設陳先生說,蔣阿嬤的這塊土地當初是他們自己向縣府申請舖設道路,用政府的錢舖的路、蓋的水溝,本來就應該屬於公眾使用的道路。蔣家人所說的道路補償金,應該是地主跟縣府之間的事,蔣家人曾要求建商把土地買下,再捐給政府作道路,但辰堡建設只是地方上的小建商,無法讓人予取予求。
辰堡建設委任律師李容嘉指出,民事庭一審已判決辰堡建設有權使用這條道路通行,全案目前二審中,行政法院也將在12月判決。這塊地做為道路已經20年,就算說是蔣家人的私人通道,辰堡建設的建地也是向蔣家人所購買,其中也包括蔣阿嬤名下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