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潛水教練颱風天「自主訓練」溺斃 簽約教練列被告、泳訓中心停業1月

台中洪姓潛水教練在北屯區一處游泳訓練中心自主訓練中溺水不治。檢方1日下午相驗,初步認定命案與泳訓中心無關,但與游泳中心簽約的教練未盡安全維護之責,已列為被告將追究其刑責。(圖/翻攝畫面)


台中市10月31日發生溺水意外。28歲洪姓潛水教練在北屯區一處游泳訓練中心自主訓練中溺水,緊急送醫後宣告不治。檢方1日下午相驗,初步認定命案與泳訓中心無關,但與游泳中心簽約的教練未盡安全維護之責,已列為被告將追究其刑責。且由於該泳訓中心位於東山高中校園內,受市府委託管理該泳訓中心的東山高中1日下午宣布,本次意外屬於營運廠商的重大違失,已要求營運廠商即日起暫停營運一個月。

據了解,死者洪男平常在屏東當潛水教練,水性極佳。他與7位教練組成自由潛水團隊,並租借該泳訓中心場地進行練習。該中心10月31日原訂關門,但因潛水訓練團比賽在即,團隊特別申請泳訓中心開放,並於下午入內練習。不料洪男下水1小時候突然全身發抖,接著便沉入池底,8分鐘後才被注意到,雖經緊急拉上岸進行心肺復甦術並送往醫院,最終仍宣告不治。

洪男生前曾在社群軟體自我介紹,自己是擁有合格潛水教練執照,並有潛水戒護專長。從他發文字裡行間都可窺見其對大海的熱愛,也曾感嘆「對大海上癮是基因裡就有的片段」。洪男死訊傳出後,友人在社群軟體上心碎發文表達不捨,「明明跟你千叮嚀萬交代要好好活著,你怎麼老是不聽話呢?怎麼就這樣永遠找不到人了呢?怎麼就停在28歲了呢?」

檢方1日下午進行相驗,認定洪男無明顯外傷,初步判定洪男的死與游泳中心無關,下周將擇日解剖。另外,出面和游泳中心簽約的王姓教練未盡到安全維護之責,已從關係人改列被告,追究有無過失致死刑責。

此外,由於該泳訓中心位於東山高中校園內,東山高中受台中市府委託管理該泳訓中心。東山高中則將其外包給廠商營運管理。東山高中1日下午宣布,本次意外屬於營運廠商履約過程中的重大違失,校方以依約要求廠商自即日起暫停營運1個月,並依合約啟動重大違約處理機制,責令廠商盡速提出違失查處報告,後續將視調查結果依契約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