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
時事

台南變態狠斷浪貓3腳虐待致死 黃偉哲:動保法刑責太輕

市議員林燕祝5日在議會質詢虐貓案,黃偉哲則令市警局全力緝兇。(圖/翻攝畫面)

台南市4日驚傳虐貓案,不明人士抓住浪貓後,用疑是老虎鉗的硬物夾住貓咪的腳,3隻腳都被夾斷,行徑極為殘忍,市議員林燕祝5日在議會質詢此事,市長黃偉哲則令市警局全力緝兇,用最快速度抓住兇手。

據了解,受害貓咪被棄置在海佃路一段188巷的防火巷中,其左前腳全斷、右前腳斷半截、左後腳也全斷,犯嫌手段極其殘忍,該處非第一現場,犯嫌疑似熟知地形,虐殺貓咪後才將遺體棄置該處。

黃偉哲5日在議會表示,他得知此事十分難過,每個生命都是珍貴無價,並認為動保法刑責太輕,要求市警局以對尊重生命的態度,用最快速度抓到兇手。

警察局回應,4日晚間接獲報案後已展開調查,並通知動保處處理,現正調閱周邊監視器,將逐一過濾可疑人士以釐清案情。

動保處表示,已將貓咪遺體帶回送檢以確認是否是人為虐殺,而該隻貓咪為公貓,生殖器無受損,並非網路聲稱遭閹割現象,詳細狀況於送檢後做進一步確認,如經確認行為人違反動物保護法,必嚴懲不貸並移送地檢署偵辦。

動保處呼籲,民眾如遇疑似動物虐殺,應立即通報農業局動保處處理,保留動物屍體或相關證物,以利後續確認死因及偵辦。依動保法規定,故意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處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