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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大戶欠稅高達4億 新北市拚追稅成功

新北市稅捐處每年公告個人欠稅逾1000萬元及營利事業5000萬元的欠稅大戶,今年公告4案,欠稅金額高達3.78億。(圖/報系資料照)

新北市稅捐處每年公告個人欠稅逾1000萬元及營利事業5000萬元的欠稅大戶,今年公告4案,欠稅金額高達3.78億元,營利事業欠稅2案共3.39億元,個人2案欠3895萬元。對此,新北市稅捐處表示,對於所有欠稅對象,每年清查4次,查核金融機構帳戶存款有無突然增加或持有股票、保險等,會窮盡一切方法直到繳稅為止。

2024年欠稅大戶共4件,在營利事業方面,新亞電器股份有限公司積欠地價稅達2.68億元、新店育樂事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欠娛樂稅與地價稅7063萬元,這2件已是蟬聯多年欠稅大戶;至於個人方面,何姓男子有2548萬元土地增值稅未繳,另外1件較特殊,被繼承人為傅積寬,因繼承人拋棄繼承,遺產管理人將用傅的遺產清償1347萬元地價稅。

據悉,傅積寬在戒嚴時期2度被押,而他的妻子修澤蘭赫赫有名,曾擔任陽明山中山樓設計師及修建涵碧樓,獲得台灣建築成就獎,而位於新北市新店的「花園新城」設計亦是出於修澤蘭之手,因此修澤蘭有「台灣第一女建築師」之譽,他們的獨子傅德修曾任職國際知名金融機構高階主管。

關於如何追稅,稅捐處說明,每年4次稽查欠稅人銀行帳戶內存款是否有突然增加狀況,或有無股票、保險等動產,盡量清查到底有無動產或不動產,欠稅案件資料則會提供給執行分署,一旦查到有財產可繳稅,立即由執行分署追討。

稅捐處表示,《稅捐稽徵法》修法前,欠稅人的房子若拍賣,會優先清償給銀行,但修法後有規定,土地增值稅、地價稅及房屋稅優先於一切債權及抵押權,欠稅人不能先還債,必須先繳稅。

稅捐處補充,地方稅與中央稅不同,無加計滯納利息的規定,雖然欠稅金額不會隨著時間增加,而加計利息,可是若送強制執行,除加徵滯納金外,還須繳納執行費用,影響企業及個人形象。「總之稅務機關會窮盡一切方法,找出欠稅人的財產」,呼籲欠稅人盡速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