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NO強制猥褻獲「不起訴」 高檢署發回士檢續查
編輯:李羿璇 | 2024-11-26 11:05
藝人陳宣裕(NONO)被多人指控涉及性侵及性騷擾案件。(示意圖/報系資料照)
藝人陳宣裕(NONO)被多人指控涉及性侵及性騷擾案件,其中被控強制猥褻罪獲不起訴,但高檢署認為偵查有疑義,將案件發回台北地檢署續查。北檢後來將案件移交士林地檢署,士檢調查後仍認為罪嫌不足,對NONO作出不起訴處分。然而被害女子對此裁定不滿,聲請再議。高檢署審核後認定偵查仍有未盡之處,再次將案件發回士檢續查。
據了解,NONO被指控利用其藝人身份,於2008年至2013年間,以工作邀約、錄影結束搭車、共進宵夜等為由,引誘不知情的被害人與其獨處,涉嫌強制性交、強制性交未遂及強制猥褻等行為。多名被害女子指控,事件地點包括住處、飯店及車內,涉及時間橫跨多年。
一名受害女網紅也在社交平台上發文揭露遭NONO性騷擾,同時另一名女網紅「小紅老師」也公開自身遭NONO侵犯的經歷,並偕同其他9名被害人提告,案件最終分別由台北地檢署及士林地檢署負責偵辦。
士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7名被害女子中有6人受害,遂依強制性交等罪名將NONO起訴。不過針對另有2名女子指控的強制猥褻罪嫌,士檢認為證據不足,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該部分因無人聲請再議,現已確定不起訴。
此外,台北地檢署針對3名被害女子的指控,亦認定罪嫌不足,裁定不起訴。然而其中2名女子不服,向高檢署聲請再議。高檢署在審核後,將案件發回北檢續查,北檢則移轉士檢偵辦。士檢再次認定證據不足,仍對NONO作出不起訴處分。
針對士檢的不起訴處分,被害女子認為理由存在缺漏,再度向高檢署聲請再議。高檢署審查後指出,檢察官偵查程序尚有不足之處,決定再度將案件發回士檢續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