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查獲11件違規中藥材 其中8件逾期遭罰款
記者:中國時報姜霏 | 2024-11-28 06:16
桃園市衛生局今年抽查、抽驗159件中藥材與中藥製劑,其中8件逾保存期限。(圖/桃園市衛生局提供/中國時報姜霏桃園傳真)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為守護民眾中藥用藥安全,今年普查轄內近600家中藥販賣業者並執行上市後中藥監測計畫,查獲11件違規產品,其中8件為逾期藥材,另有1件為未依規定標示產地、1件為二氧化硫超標、1件為非藥材正品,後續已依法處分。
衛生局表示,為確保民眾中藥用藥安全,每年都會在中醫診所、中藥房及藥局進行上市後中藥監測計畫,今年共抽查及抽驗600家中藥販賣者,共159件中藥材與中藥製劑,其中違規樣態以逾保存期限的中藥材8件最多,分別為蘇木絲、大金櫻、倒地麻、炒乾薑片、浮小麥、細辛根、紫蘇子及栝樓皮,依《藥事法》規定裁處新台幣3萬元。
另衛生局也稽查到西洋蔘外包裝未依規定標示產地、白芷片檢出二氧化硫超標,及藁本檢出藥材基原不符,將移請所轄衛生局處辦理。
衛生局表示,入冬後各項冬令進補食材購買量提升,自中秋過後衛生局已針對冬令應景食材及可供食品使用的中藥材進行抽驗,包括紅棗、枸杞、火鍋料、肉品及菜品等,目前仍在作業中,預計下月會公布抽驗結果。
衛生局長賈蔚表示,衛生局每年都會進行上市後中藥監測計畫,最常見的違規事項是保存期限的問題,但並沒有集中在哪些特定藥材,藥商提供給藥行的包裝上須註明成分、有效日期及產地,若資訊來路不明或已超過保存期限,則會依法送辦。
賈蔚說,部分民眾有刻板印象,認為西藥才有副作用,中藥則可以保養身體,但中藥也有副作用,且同樣分為指示用藥及處方用藥,指示用藥由合格藥師提醒注意事項及用藥指導即可販售,處方用藥則是需由醫師診斷過後,開立處方單才可以調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