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試成主顧!男買假車牌變代銷 警循線再逮中古車行狂買14張
記者:林冠吟 | 2024-11-28 15:14
刑事局偵四大隊日前發現社群平台上有兜售偽造車牌訊息,循線發現黃姓男子買到從買家變代銷,還有一間中古車行狂買14面。(圖/翻攝畫面)
刑事局偵四大隊今年8月間發現社群平台上有人在販售偽造車牌,循線鎖定32歲的楊姓男子與30歲的黃姓男子2人涉嫌重大,其中楊男因經營的中古車行需要大量臨時車牌,從社群平台上得知消息後,與黃男聯繫上;黃男則負責向中國下訂訂製車牌,再從中與陸方賣家配合,向買家們收取訂金,從而獲取抽成分潤。
據了解,30歲的黃姓男子先是向陸方賣家購買偽造車牌,每面要價約7000元至8000元不等,黃男發現其所購買的車牌品質仿真度高,直接一試成主顧,雙方長期配合後互動良好,當陸方賣家主動詢問黃男,「要不要賺錢?」,希望由黃男負責向台灣買家收取訂金,便可從收取的訂金中獲得約20%的抽成費用,黃男一聽當即答應。
而32歲在雲林經營中古車行的楊姓男子,其因經營中古車行,由於車行申請臨時車牌僅能有一組,楊男疑似貪圖方便,好讓同一面車牌可供旗下業務、客戶使用,以此增加試車、驗車數量,因緣際會下發現黃男於各個社群平台中刊登販售假車牌之相關訊息,當即與黃男下訂,隨後更因發現車牌幾乎與真的毫無差別,隨後開始和黃男大量訂下車牌,還因此取得優惠價,平均約6000至7000元便可購得一面偽造車牌。
專案小組掌握確切事證後,於9、10月持搜索票前往黃男住處及楊男中古車行實施搜索,並以「即時通報」機制,於懸掛偽造車牌之車輛行駛道路時,即時通報轄區警察局臨檢、攔查。全案共計查獲楊、黃等8名犯嫌,並當場查扣26面車牌,其中14面偽車牌為楊男所有,並有棒球棍1支、贓款6萬元、手機3支等贓證物,詢後依違反偽造特種文書、洗錢防制法等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
刑事警察局呼籲,車牌是公路監理機關所核發之行車許可憑證,屬特種文書,儘管偽造車牌非民眾自製,在網路上轉售之行為,亦涉嫌觸犯刑法第212條偽造特種文書罪;使用偽造車牌行駛道路上,除觸犯刑法第216條行使偽造文書罪,最高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外,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處汽車所有人3,600至1萬800元罰鍰,呼籲民眾勿心存僥倖,刑事局將秉持刨根溯源之精神,擴大追查訂製偽牌者是否涉有其他不法,深入追查幕後主使,使其受到應有之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