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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車禍數字太高?萬華警爆遭暗示「死因改心肌梗塞」 萬華分局回應了

今年萬華地區死亡車禍頻傳,據傳萬華分局長官在週報時,公開表示以後若再發生死亡車禍,希望部屬可以「多跟法醫、檢察官協調」,將死亡證明開立為「心肌梗塞」。(示意圖/報系資料照)

今年是台北市「交通安全年」,然而萬華區今年截至10月底卻已發生16起死亡車禍,讓警方備感壓力。據傳萬華分局長官在週報時,公開表示以後若再發生死亡車禍,希望部屬可以「多跟法醫、檢察官協調」,將死亡證明開立為「心肌梗塞」,如此一來就不至被列入「A1事故」(指造成人員當場或24小時內死亡之交通事故)。10月底光復橋旁發生男子自撞死亡,基層警就透露被要求「試試看」,但因事涉違法,遭基層同仁拒絕。消息傳出後引起民眾議論,萬華分局則出面澄清,表示車禍死因需要檢方調查、法醫相驗,「不是警察可以決定的。

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明明是「交通安全年」,萬華地區卻死亡車禍頻傳。萬華分局為了減降死亡車禍數字,竟有高層在週報時暗示基層員警,「以後再遇到A1車禍,處理同仁是不是可以跟檢察官、法醫『協調』一下,開立『心肌梗塞』這類原因,以減少案源發生。」

10月28日晚間10時45分,62歲林姓男子騎機車行經光復橋堤外便道,疑似因為打滑自摔在便道旁的草叢,林男倒地後頭部受重創,身體還被機車壓中,經送醫搶救後仍宣告不治。

因長官週報曾有相關指示,此案發生後,基層馬上接到「提醒」,要求處理本案時儘量朝「心肌梗塞」發展,意即林男騎到一半發病,因此摔車身亡,如此就不算是A1事故。

基層警透露,勘驗死者頭部傷勢,以及機車撞擊痕跡,都不可能是「心肌梗塞」,法醫、檢察官根本不會同意,此事更涉及圖利、偽造文書,一旦出事,不但工作不保,甚至可能吃上牢飯,所以沒人會照辦。

對此,萬華分局27日出面回應,表示:「事故的死因需要檢方調查、法醫相驗後,才能釐清認定,並非警察機關或員警可以決定。」

不過相關說法讓基層忍不住吐槽,「某甲叫某乙去打人,某乙拒絕後事情曝光,結果某甲回應:不可以打人。」直笑這個回答簡直是「問A答B」:「有沒有要基層去喬法醫才是重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