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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妻「返鄉探親」後消失 台中男苦等20年心死離婚
編輯:李羿璇 | 2024-12-02 08:33
台中一名男子與一名大陸女子結婚,原本約定共同在台灣生活。然而女子來台不久,便以返鄉探親為由返回大陸,至今已分居長達20年 。(示意圖/翻攝Pexels)
台中一名男子與一名大陸女子結婚,原本約定共同在台灣生活。然而女子來台不久,便以返鄉探親為由返回大陸,至今已分居長達20年,男子也因此向法院訴請離婚。
判決書指出,兩人於民國90年7月12日在大陸四川省地區結婚,同年9月11日申登,然而女子來台與其共同生活不久,便以返鄉探親為由返回大陸,於90年間出境後並沒有再返回。
法院審理時,該女子未到庭出席,也未提交書狀陳述意見。法官指出,根據《民法》第1052條規定,夫妻之一方若因重大事由導致婚姻難以維持,可以請求離婚。但若該事由由請求人單方負責,則不得訴請離婚。
法院調閱入出境資料發現,該女子返鄉探親後,未再入境台灣,顯示雙方已分居超過20年。法官認為,分居期間雙方完全缺乏夫妻間的情感互動,無法共同經營婚姻生活,已背離婚姻關係的本質。
考量雙方婚姻在客觀上已無修復希望,法官認定,分居乃因雙方未能同住所致,而女子顯然難辭其咎,男子並非唯一有責任的一方,因此法院裁定,准許男子訴請離婚,結束這段名存實亡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