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董演唱會遭扣押門票怎處理 士檢:經被告同意「原價賣出」
編輯:廖梓翔 | 2024-12-02 11:52
周杰倫。(圖/翻攝自周杰倫 Jay Chou臉書)
新北市汐止區邱姓男子先前使用搶票機器人搶周杰倫演唱會門票,後續又用每張1.2萬至3萬不等的價格在網路上高價販售,最後遭警方逮捕移送法辦。而對於那些遭警方扣押的門票,負責承辦此案的士林地檢署表示,在經過被告同意後,會在演唱會舉辦前將這些扣押的票券以原價對外販售,所得費用則納入國庫保管。
根據媒體報導指出,37歲的邱姓男子擁有工程師背景,先前在FB經營售票粉絲專頁,有8千多人追蹤。後續他用自身所學,使用假帳號與搶票程式非法購買周杰倫演唱會票券,後續以每張1.2萬至3萬不等的價格在網路上高價販售。最後在10月時,由士林地檢署指揮台北市刑事警察大隊專案小組將其逮捕,並查扣演唱會門票及現金禮券6張等證物。
複訊後,邱男被控違反《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不正方式購票,及刑法「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等罪嫌,處以1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目前全案仍在偵查中。
至於那些遭查扣的演唱會門票,士林地檢署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41條第1項的規定,對於可能喪失、毀損或減低價值的扣押物,可以採取變價保管價金的方式。同時根據「檢察機關辦理刑事案件偵查中扣押物變價應行注意事項」的第11條第1項規定,在扣押物有急速處分必要或被告同意的情況下,檢察官可不依拍賣程序進行變賣。
士林地檢署便在本案的偵查過程中首度採取「變價」的方式。再經由邱姓男子同意後,士檢與台北市政府文化局、演唱會主辦單位及票務系統等業者協調,最終決定在演唱會舉行前,將查扣的票券交由主辦單位以原價重新對外販售,而所得款項則繳入國庫予以保管,作為後續法院依法沒收之用。
士林地檢署強調,將持續與相關主管機關合作,嚴懲不正方式購票的犯罪行為,維護民眾合法購票權益,以確保文化創意產業的永續發展。具體票量資訊將由票務中心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