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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團勾結地政士!榨乾被害人「騙房抵押」收15%佣金 2年海削3億

專案小組查扣現金、手機、電腦、點鈔機、地政士代辦借貸契約、貸款契約書等證物。(圖/刑事局提供)

刑事警察局詐欺犯罪防制中心「情資研析小組」分析假投資案件,擴大追查發現被害人分別遭假投資、假冒公署等手法詐騙,由詐騙集團成員誘導被害人至假交易所投資,或以監管金融帳戶及現金之名義,要求被害人領取鉅額現金。當被害人已毫無資金且身無分文時,詐騙集團再慫恿將房地產抵押借款,引導至特定融資公司後再向金主借款。

警方查出,金主確認屋況核定貸款額度及利息後,由配合之地政士(代書)及金主代理人到地政事務所辦理抵押設定,扣除高額代辦費、仲介費、代書費及利息費用後,由假幣商或面交車手取走剩餘鉅額現金。本案林姓融資公司負責人與詐騙集團分工,明知借款人為詐欺被害人仍配合完成貸款,並收取被害人貸款金額6%-15%不等做為服務費,自111年起迄今被害金額逾3億元,被害人數逾數十人。

案經刑事警察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報請臺中地檢署檢察官謝怡如指揮偵辦,與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第三分局、第六分局、太平分局及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二分局等單位共組專案小組,歷經數波搜索及拘提行動,先於113年5月間於臺中市太平區及后里區查獲陳姓面交車手等10人,再於同(113)年6月至11月間搜索融資公司、地政士事務所及金主代理人,拘提林姓融資公司負責人及蘇姓地政士等人到案。

專案小組並查扣現金、手機、電腦、點鈔機、地政士代辦借貸契約、貸款契約書、地籍謄本、融資公司及地政士事務所電磁紀錄等贓證物,經統計不法犯罪所得後,據以聲請扣押裁定房地產及名車獲准,警詢後依刑法詐欺、洗錢防制法、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移請臺中地檢署偵辦。

警方呼籲,投資要慎選合法立案管道,切勿聽信他人鼓吹而點選來路不明網站進行投資,如有以高報酬、穩賺不賠等話術招募投資,請務必提高警覺;另檢警不會監管任何的人帳戶,更不會要求收取現金或存簿,提醒民眾聽到「身分遭冒用涉及刑案」、「將傳真公文給你」、「法院幫你保管金錢」、「監管帳戶」等關鍵字時,絕對是詐騙!如有疑慮請先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110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