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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照服務未周妥涵蓋重度失能者 監察院促衛福部改進

112年長照服務涵蓋率雖已達到8成,但7成的支出集中在輕中度失能者,顯示重度失能者仍多需仰賴家庭及移工照顧。(圖/報系資料庫)

衛福部過去對外宣稱,112年長照服務涵蓋率已達到8成,但經監察委員調查後指出,實況是長照給支付服務集中在輕中度失能者,重度失能者使用占比從3成,逐年下降至2成。另外,針對失智症照護資源布建及家庭照顧者政策評估等面向,也都未盡周妥,對此函請衛福部確實檢討改進。

監委王幼玲表示,根據分析長照統計資料發現,各目標群體的長照服務涵蓋率有明顯落差,高者達到近8成,低者卻只達2成左右,且112年超過7成的長照給支付服務使用者為輕中度失能者,重度失能者仍多仰賴家庭及移工,每年使用長照給支付服務占比逐年下降2成,顯然現行以概括的統計值呈現長照服務涵蓋情形,無法充分反映真實狀況。

根據衛福部自109至111年辦理長照2.0服務滿意度調查顯示,整體滿意度均高達9成以上。但監委進一步檢視,發現該部歷次調查對象不僅欠缺「短期使用者」、「結案者」及「符合資格卻未申請服務者」等,也未曾針對不同服務目標群體抽樣調查,加上問卷內容過於簡易及片面,調查方式又是透過電話訪問回溯調查使用狀況,都會造成調查結果難以有效掌握服務使用實況與品質,衛福部卻以滿意度超過9成而認為長照服務品質獲得民眾的肯定與高度滿意。

監委指出,根據最新的全國社區失智症流行病學調查結果,長者失智症人口數將逐年攀升,但目前部分縣市失智症診斷比率偏低,相關資源布建也仍有不足。此外,長照政策雖逐步擴增對於家庭照顧者的服務,喘息服務也開辦超過15年,但仍缺乏以家庭照顧者為中心的調查統計,導致實際服務人數有提升,卻難以評估服務效益及涵蓋狀況。

台灣即將在114年進入超高齡社會,長照服務也將邁入3.0,基於需求推估、服務品質與涵蓋情形、相關資源盤點與布建均影響政策評核及未來規劃,監委因此呼籲衛福部在著手研擬長照3.0政策之際,允應確實檢討並精進相關調查統計,以確保長照服務對象能夠獲得適切並符合需求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