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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人妻「路過旅館」驚見老公機車 意外抓出小三女同事怒告

近期桃園地方法院也對此案作出判決。(示意圖/翻攝Pexels)

桃園一名蔣姓人妻外出時,意外發現曾姓丈夫的機車停在一間旅館前,心生懷疑,而後果真發現丈夫與女同事發生婚外情,甚至在旅館遭逮個正著,憤而提告陸姓女同事,求償200萬元,近期桃園地方法院也對此案作出判決。

判決書指出,蔣姓人妻表示,她早在2021年間便懷疑曾姓老公與陸姓女同事有曖昧行為,但當時曾姓老公否認,今年6月夫妻因吵架分居,丈夫搬回父母家。不料陸姓女同事趁機約丈夫碰面,兩人關係曝光。

蔣姓人妻敘述,某日晚間她致電丈夫卻被拒接,隨後外出途中意外發現丈夫的機車停在一間旅館前,心生懷疑。她要求旅館人員協助聯繫,結果丈夫與陸姓女同事一起現身。

蔣姓人妻也當場質問兩人是否發生性行為,對方均未否認,5天後陸姓女同事又以「家中大門壞了需修理」為由邀請曾姓丈夫到家過夜,並發生關係,讓人妻無法接受,決定對陸姓女同事提告。

陸姓女同事辯稱,她與曾姓丈夫僅是普通同事,對方的已婚身份她並不知情,雙方也未發生性行為。然而法院查證兩人曾在旅館共處一室。

法官認為,根據常情,一般男女同事若非有親密關係,難以解釋為何會相約在旅館見面,即使當日未發生性行為,仍可認定已侵害人妻的配偶權。此外,法官指出,陸姓女同事本身也有配偶,理應更加謹慎對待與異性的關係,但她的行為顯然有違常理,因此對其辯詞不予採信。最終法院裁定陸姓女同事賠償人妻2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