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貪案12/31宣判! 林姿妙:司法會還清白
記者: 中國時報李忠一 | 2024-12-26 06:13
宜蘭縣長林姿妙25日就職6周年,面對涉貪案判決,林姿妙回應說:「相信司法會還我清白,我正派經營,謝謝大家。」(圖/中國時報李忠一攝)
宜蘭縣長林姿妙25日就職6周年,縣府開記者會闡述6年來施政成果,由於宜蘭地方法院31日將宣判林姿妙等官員涉貪案,若林姿妙一審遭判有罪,依《地方制度法》必須停職,由副縣長林茂盛代理。面對下周的判決,林姿妙回應說:「相信司法會還我清白,我正派經營,謝謝大家。」
林姿妙昨率縣府團隊以象徵合作的「牽罟」為主題,展現交通建設、民生福祉、環境永續、經濟發展、社會照護、觀光亮點等施政領域的努力與成果。但攸關她能否繼續擔任縣長的官司將在下周二宣判,外界相當關注。
2022年1月13日檢廉搜索、約談林姿妙等官員,全案與羅東鎮一塊土地疑似非農地農用,卻免徵上百萬元土地增值稅有關,檢方以林姿妙涉嫌貪瀆重大為由向法院聲請羈押,但法官裁定80萬元交保。
當年是選舉年,林姿妙涉貪案使她選情備受衝擊,她登記參選縣長前1周被檢方起訴,林痛批是政治追殺。不過同年底縣市長選舉,林姿妙在6搶1局勢中擊敗主要對手民進黨候選人江聰淵,以11.9萬餘票、50.67%得票率連任。
林姿妙涉貪案共15名被告,連同林姿妙在內計有8名縣府官員、2名羅東鎮公所人員,其餘5人為林姿妙女兒林羿伶、林姿妙前助理張桂綾,以及礦業公司負責人和2名地主。全案今年10月23日辯論終結,檢方依收賄罪求處林姿妙20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所涉的特殊洗錢罪求刑2年6月,併科罰金200萬元。
宜蘭地院定31日下午判決,如貪汙部分有罪,林姿妙將成為本屆縣市長中,繼新竹市長高虹安後第二位被停職者,雖然宣判日逼近,但林姿妙行程未受影響,昨也以司法會還她清白回應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