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選鄭捷殺人10週年犯案!中捷3刀男洪淨「今遭判刑10年」
編輯:陳煜濬 | 2024-12-26 10:13
中捷隨機傷人事件兇嫌洪淨今遭判處10年有期徒刑。(圖/翻攝自記者爆料網)
2014年5月21日下午鄭捷隨機砍人事件釀4死24傷慘劇,沒想到平日住在高雄的20歲屏東男子洪淨,竟然刻意挑在10年後的5月21日,搭車北上並攜帶3把刀上台中捷運,隨後便攻擊17歲呂姓少年及27歲許姓男子,所幸最終無人死亡。對此,檢方偵結認為,洪淨因為對社會不滿才犯案,且過程中心智相當正常,遂依殺人未遂、恐嚇公眾等罪嫌起訴,而台中地院今(26日)9點29分也判處洪淨10年有期徒刑。
回顧該起中捷隨機傷人事件,20歲的洪淨刻意挑在5月21日鄭捷殺人事件10周年,於中午搭乘台中捷運列車,並持菜刀及水果刀攻擊乘客,導致17歲呂姓少年及27歲長髮哥許瑞顯受傷。
對此,檢方在起訴書中提到,洪淨因家庭及求學因素對社會相當不滿,因此試圖透過隨機殺人讓全國民眾看見自己,考慮到5月20日恐會被總統就職的報導轉移媒體焦點,且5月21日又是鄭捷殺人案10週年,所以洪淨坦承自己特別選在當天犯案。
而且根據起訴書,洪淨犯案前還在入住的汽車旅館內,多次透過切砍炸雞的方式,模擬練習如何攻擊,甚至為了防止犯案時手滑,還戴上手套,並將身分證件鎖在捷運站置物櫃裡,顯示洪淨事前已規劃周全,絕非臨時起意殺人。此外,洪淨還在21日上午傳訊給吳姓導師,「假設還有機會的話,我一定是第一個『找你』。」事後他也供稱,吳姓導師就是他的下一個攻擊目標。
對此,檢方偵結認為,洪淨心思細膩地規劃犯案,合理判斷犯案當下的精神狀況並未受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影響,另斟酌洪男在偵查庭及羈押庭時,反覆聲稱自己如果有機會出獄會再繼續殺人,因此台中地檢署遂依殺人未遂、恐嚇公眾等罪嫌起訴洪淨,要求從重量刑;台中地院今天也確定判處洪淨10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