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涉千萬收賄遭起訴 傳訊黃珊珊:威京小沈已給過
記者:沈建邦 | 2024-12-26 10:47
柯文哲涉京華城弊案涉嫌收賄1500萬,北檢掌握關鍵事證對其起訴。(圖/黃耀徵攝)
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嫌京華城20%容積率弊案及木可公關公司政治獻金侵佔案,遭台北地檢署羈押禁見,自9月5日至今已113天,全案26日偵結,北檢上午10時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偵察結果,柯文哲被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圖利、侵占及背信等4大罪遭檢方起訴。。
北檢對外說明如何認定柯收賄1500萬元,表示被告柯文哲所使用之 A1-37行動硬碟內存「工作簿」檔案,其上記載姓名、數字、公司、用途、經理人之各列內容,均查證得知係屬金錢之交付,用途欄為空白者均為現金交付;被告柯文哲自承:「如果邱佩琳說我有收,那我就是有收到這些錢」,可證「工作簿」確為被告柯文哲親自製作記載收受資金之帳簿,而該帳簿第 12 列記載:「日期2022/11/1-姓名小沈-數字1500-公司-用途一經理人沈慶京」。再者,比對被告沈慶京於111年9月12日傳訊感謝被告柯文哲協助取得京華廣場建照、力邀被告柯文哲至動土典禮剪綵,得其應允後,被告沈慶京即自111年9月20日起令吳男提領現金 1,600 萬元作為準備。
鼎越公司於111年10月18日果然取得建照,被告柯文哲於翌(19)日親自出席動土典禮等相關時程,核與被告柯文哲於「工作簿」記載「2022/11/1、小沈、1500、(經理人)沈慶京」之時間密接。其後,被告柯文哲傳訊黃珊珊:「威京小沈,已給過,不要再找他,另外他的財務狀況也不好」與被告沈慶京於羈押庭訊時對法官嗆言:「若我要行賄會用現金」一致。 綜上,可認被告柯文哲確有向被告沈慶京收取現金 1,500 萬元之賄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