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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女家教多次「車上激戰學生爸」 正宮見3000條曖昧訊息崩潰提告

台中一名女子擔任家庭教師期間,發現學生父親竟是其高中老師,並與對方發生婚外情。2人曾多次在學生父親車上發生性關係,直到「師母」發現先生手機內有3000多條互動曖昧訊息,事情才因此曝光。(圖/翻攝pixabay)

台中一名女子擔任家庭教師期間,發現學生父親竟是其高中老師,並與對方發生婚外情。2人曾多次在學生父親車上發生性關係,直到「師母」發現先生手機內有3000多條互動曖昧訊息,不甘婚姻遭人介入,憤而向這名家教老師提告求償60萬元。該名家教老師雖辯稱2人曾是師生關係、相差20多歲否認不軌,但學生父親坦承與她多次發生性關係。案經法院審理,判女家教須賠25萬元。可上訴。

提告人妻指出,她與丈夫結婚多年,育有3子。被告女家教曾擔任兒子的家庭教師,卻在2023年1月至2024年1月間為止,利用自己外出或工作的空檔,與丈夫傳送曖昧訊息,並發生性行為。

人妻控訴,她直到發現丈夫的手機裡有多達3220則訊息,且與兒子家教密切來往,才知自己婚姻遭人介入,精神上飽受痛苦,憤而提告對方「侵害配偶權」並求償60萬元。

這名女家教則辯解,學生家長是她的高中老師,雙方相差20多歲,否認2人有發生過任何逾矩互動,且主張人妻提出的證據不足,應駁回告訴。

不過台中法院審理時,這名出軌人夫出庭作證,坦承自己曾於2024年1月多次在三民西路、華美西街一處停車場,在自己電動車內和該名女家教發生多次性行為。

法院勘驗2人對話紀錄,發現2人多次互傳訊息表達關心、想念及愛意,顯見已逾越一般男女關係,並認人妻主張有據;衡酌雙方學歷、職業及經濟情狀,判這名女家教應賠償人妻25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