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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言柯文哲案Excel檔有瑕疵 吳宗憲:要是我的話絕對不會起訴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今(8)日接受訪問表示,「要是我的話,我絕對不會起訴」,這也不到他認定法律應該有的起訴門檻。(圖/報系資料庫)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今(8)日接受政論節目主持人黃光芹專訪。針對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遭到檢方建議求刑28年6個月,並創下政壇新紀錄,2次交保金累積高達7千萬元,吳宗憲表示,他認為7千萬元數字沒問題,原因在於起訴的標的是貪污的1、2百億。也表示,他個人沒有辦法接受「受賄」這部分,反覆看了關於「小沈1500」是1500萬元,「要是我的話,我絕對不會起訴」,這也不到他認定法律應該有的起訴門檻。

吳宗憲接受《CNEWS匯流新聞網》政論live直播節目《中午來開匯》專訪表示,他個人認為7千萬元這個數字沒問題,原因在於起訴的標的是貪污1、2百億,交保7千萬,其實法官、檢察官諭知金額是合理的,不能用前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鄭文燦的案子來說,雖然鄭被很多人說是「鄭百億」,但要看檢察官起訴的犯罪事實,他所涉及的不法所得跟利益是多少,由此認定交保金額,「這個是合理的,我不認為檢察官這塊有問題」。

吳宗憲強調,「我並不是要說柯文哲有罪或無罪,不要再亂扣我帽子說我挺貪污犯。」他舉例自己辦過鄭文燦的案子,但至今還是不會說「鄭文燦有罪」,因為要尊重司法的無罪推定原則,在一個人確定被判決有罪之前,還是用無罪推定的邏輯去看他,一切依法論法。

吳宗憲認為,柯文哲案他個人沒有辦法接受「受賄」這部分,自己反覆看了關於「小沈1500」是1500萬元,「要是我的話,我絕對不會起訴」,這也不到他認定法律應該有的起訴門檻。

吳宗憲說,當然民眾黨很多朋友或是輿論反應,「找不到金流為什麼可以起訴?」他解釋,其實這句話不對,因為沒有找到金流不代表不能起訴,但必須要有其他足夠堅強的證據;法院以這樣判有罪的例子比比皆是,不是沒有金流就不能判有罪,但前提是要有其他證據明確之下。

「這件的1500萬元,我沒有看到任何明確事證。」吳宗憲認為,Excel作為數位資料必須要很嚴謹的數位鑑識,再來一個數位檔案拷貝來拷貝去,檢察官還叫柯文哲自己證明這個不是自己做的。他痛批,承辦檢察官在法庭上的邏輯完全錯誤,「哪有檢察官要被告證明,是要檢察官要去證明」。

此外,吳宗憲也質疑excel檔有問題,即使excel檔可以證明,但他是不是有很多錯誤,導致證物可能沒有辦法被採信。檢方的作法把檔案所有相關人等都傳來問是不是有給錢,但不能僅憑excel檔上其他人有給錢,就去推論沈慶京有給柯文哲1500萬元,不能這樣推論。他直言,excel檔記載就有問題了,既然是瑕疵的excel記載,那又能如何能推論小沈那筆是百分之百對的?

「收政治獻金,有可能剛好都是在11月1號大家來交給你嗎?」吳宗憲再質疑,政治獻金有可能大家都約好在10月1日、11月1日交給柯文哲嗎?他打趣表示,又不是發薪水,怎麼會剛好都在同一天捐獻政治獻金?難道10月2日到30日都沒有人交政治獻金嗎?

吳宗憲直言,該檔案有部分真實,但也有部分有誤,證據的證明力在他來看就是有問題,如果是很多不同的日期,然後跟這些人拿政治獻金的日期又兜得上,那還能認為該檔案的可信度很高,但今天檔案則是不清楚的記載,這就是瑕疵的物證,即便問了其他人都說有給錢給柯文哲,但日期不對,證據的證明力也會有問題。

「你有聽說過政治獻金是大家約好同一天交過去的嗎?」吳宗憲表示,以他而言,絕對不可能以這樣的證據就起訴,他所認知證據的起訴門檻並未達到,更表示,光是以excel檔、民眾黨立委黃珊珊的簡訊,以及沈慶京助理曾經有領過1600萬元,光是這3個東西,我覺得連申請搜索票跟鑑定票都不會出來,更不要講起訴」,如果連請票都有困難的證據,今天竟然還能起訴?「我實在是不能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