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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2000元!刑警白嫖涉貪汙 遭求處2年6月

宜蘭警分局林姓男偵查佐與1名泰籍女子完成性交易後,表明警察身分並拿回2000元價金,被檢方依貪汙罪嫌起訴。(圖/報系資料照片)

宜蘭警分局林姓偵查佐前年透過網路找到1名泰籍女子性交易,雙方完事後,林男不滿服務差,不只表明警察身分、要求女子拿出護照,還拿回所付的2000元,案發後林男遭記2大過免職,檢方依貪汙罪起訴林男,但考量林自白犯行、深表悔意,請求從輕量處2年6月徒刑。

2023年10月5日中午,林男在網路論壇中與應召站的總機聯繫,雙方談妥1800元的性交易價金後,遂不假外出離開偵查隊,前往某家飯店的709號房,給付現金2000元給1名泰籍女子,並收取對方找零的200元。

該名泰籍女子隨手將2000元放在梳妝台上,完成性交易後,林男步出709號房,但他不滿性交易服務,先用LINE傳送訊息給應召站,佯稱忘了帶走眼鏡,待泰籍女子開門後,林男進入房間表明警察身分。

起訴書指出,林男要求對方拿出護照,並以放在梳妝台上的2000元為犯罪所得為由,強行占有後向飯店李姓負責人索討709號房的房客登記人資料,雙方因此相加為LINE好友,林男雖然取得入住名冊圖檔,但李姓負責人以LINE的紀錄向警方檢舉。

由於林男具有警察身分,所涉的法條是《貪汙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2款藉勢、藉端勒索財物罪,但他的律師提出答辯狀稱,先取回性交易2000元價款才表明警察身分、要求出示護照,但檢方認為是卸責之詞不採信。

檢方指出,林男所為是犯貪汙的藉勢、藉端勒索財物罪嫌,但林在偵查中自白犯行,自動繳交所得財物2000元,所得不正利益在5萬元以下等,依法減輕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