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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房間,先讓你涼涼」!老公激戰國中女8回 癡情婦挺夫「包皮炎需禁慾」
編輯:甘仲豪 | 2020-03-04 21:47
人夫「趴上」國中女4月內激戰8回挨告性侵!(圖/Pixabay)
已婚的呂姓人夫,2018年4、5月時在交友軟體上認識15歲國中少女,雙方決議交往後,因女方門禁很嚴,2人都會在凌晨約會以免被發現。同年9月,呂男開車至女方家附近,待少女上車後,呂男對女方上下其手、摸胸摸下體,並強迫對方與自己發生關係。
接下來幾次約會,2 人都會到附近旅館開房間,9月開始至12月間,2人共發生7、8次關係,不過少女稱僅有第2次及最後1次,是雙方合意下發生的。當女方繼母得知女兒與男子交往,更意外發現呂男已婚,遂要求少女與呂男分手,同時告知丈夫。少女父親得知女兒小小年紀竟被侵犯,氣憤不已,除要求斷絕聯繫外,也急忙帶女兒前往警局報案同時提告。
呂男事後辯稱,他與少女在摩鐵沒有發生關係,只是「蓋棉被純聊天」,包括呂妻也出庭作證,表示呂男2018年9月間因包皮炎,進行了雷射手術,傷口未癒合的情況下,不可能發生「性行為」,故先生不可能與少女上床,同時還拿出呂男就醫證明佐證。
經法院審理勘驗,呂男與少女過去通話紀錄,發現呂男曾向女方表示,「開房間,先讓你涼涼」、「順便幫妳放熱水澡」等話語,因此對男方辯稱在摩鐵純聊天,存有疑慮,另有關包皮炎無法發生性行為,法官認為,呂男在手術前與傷口癒合後,還是可以發生性行為,故不採信說詞。南投地院一審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呂男4年8月有期徒刑,台中高分院二審仍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