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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褻同事6歲幼女 北檢向渣男追償15萬
記者:謝中凡 | 2020-03-09 10:57
忻姓男子猥褻同事6歲女兒案,已由台北地檢署依法起訴並審議補償被害女童15萬元。(圖/報系資料照)
台北市1名忻姓男子去年8月間和同事及其一對兒女去娃娃機店夾娃娃,竟趁同事專心陪兒子之際,伸出狼爪,猥褻撫摸同事6歲女兒,案經台北地檢署依法起訴忻男後,女童父母日前申請犯罪被害補償,指忻男惡行造成女童身心受創,自此害怕與人親近及擁抱,台北地檢署審議補償15萬元,將向忻男追償。
根據檢方調查,去年8月中旬,忻男與帶著年幼兒女的同事,一同前往夾娃娃機店遊玩,並趁同事專心陪著兒子夾娃娃時,將同事6歲的女兒抱坐在自己雙腿上,並在店內沙發區休息,乘機伸狼爪觸摸女童下體,但被店內其他客人發現,大聲責問制止,女童父親聽到後,馬上趕來並當場報警。
檢方勘驗店內監視器畫面,去年已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嫌起訴忻男,被害女童父母向北檢申請犯罪被害補償,檢方審酌忻男僅為滿足一己私慾,竟對女童猥褻,導致女童身心受創,從此害怕與人親近及擁抱,補償女童15萬元,後續則由檢方向忻男追償該筆補償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