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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大醫林光宇開刀房殺人案 二審改判2年10個月
記者:馮緯瀚 | 2020-03-10 11:22
前成醫心臟外科體外循環技術師林光宇對於判決結果表示失望。(圖/報系資料照)
台南成大醫院體循師林光宇,2018年9月28日當天因為請休假糾紛,一時情緒失控,持蝴蝶刀進入手術室行刺正要準備開刀前置作業陳姓護理師,造成陳姓護理師身上7處刀傷,在場的胡姓女醫師為阻止林光宇行兇,左手臂也遭砍傷。經過法院審理,一審原本以《妨害醫療罪》及《傷害罪》判1年徒刑,但台南高分院10日撤銷原判決,改依《殺人未遂罪》判刑2年10月,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林光宇多次主張被陳姓女組長職場霸凌犯,但缺乏具體實據難以盡信;經審酌林光宇以陳女長期在職場上霸凌的不公平對待而心生不滿,雖經調查屬個人臆測而查無實據,但也確實因為情緒認知受挫心存芥蒂。
林光宇因長期誤解不滿,主觀認定被調動辦公座位等不公平待遇均是陳女主導,才在盛怒下失去理智選擇陳女為發洩憤恨對象,遂依殺人未遂罪處刑2年10月。
對此,目前在成大醫院斗六分院任職的林光宇對判決表示失望,強調後續會再將與律師討論決定;台灣護師醫療產業公會理事長陳玉鳳則支持林光宇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