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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防疫補償金」2年內申請 可多利用網路申辦
編輯:陳儷文 | 2020-03-24 14:15
(圖/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YouTube)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4日)表示,確診新冠肺炎而隔離、檢疫者,每日可領1000元「防疫補償金」,於3月23日起受理申請;照顧者的防疫補償申請將於3月31日起開始受理,可利用網路進行線上申辦,並於隔離或檢疫結束日之次日起2年內申請。指揮官陳時中表示,近來確診及照顧者大幅增加,建議大家可以緩辦。
社工司楊錦青司長指出,指出,防疫補償的對象分為五類,包括:居家隔離者、居家檢疫者、集中隔離者、集中檢疫者,以及為照顧生活不能自理的受隔離或檢疫者而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的家屬,但該期間支領薪資或依其他法令規定性質相同之補助者,不得重複申請。若未遵守防疫相關規定就不能申請防疫補償。
照顧生活不能自理者定義,則為照顧失能等級第2級至第8級者的失能者、持有診斷證明書之失智者、國小學童或未滿12歲的兒童、就讀五專前3年級的身心障礙者、所聘外籍看護工經醫師確診罹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或其他因素不能提供服務等5種情形。
指揮中心建議,民眾可採線上申辦以節省排隊等候時間,或可用郵寄或臨櫃方式,向受隔離或檢疫結束時之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如有防疫補償相關疑問,可於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10時,撥打免付費1957福利諮詢專線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