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男勒斃女友分屍7塊餵野狗逃死刑 死者姊姊:我來槍斃他!
編輯:張羽緹 | 2020-03-25 21:59
台南市警方偵破姊弟戀分屍案後,將涉案凶嫌吳茂騰移送台南地檢署。(圖/報系資料照)
2019年1月台南東區發生一起「殺人鋸屍肢解棄屍」案,兇嫌吳茂騰失手勒斃大他12歲的張姓女友,為了方便滅證,狠心將她大卸7塊,裝成2大袋塑膠袋,丟到草叢餵狗。台南地院認定吳嫌有教化可能,判他無期徒刑,檢方不服上訴,25日高院開庭審理,死者張女姊姊痛斥吳嫌無悔意「如果法官不執行死刑,我來槍斃他,他不該活在這世上」。檢察官也指吳嫌殘忍行為禽獸不如,毫無教化可能,請求法官改判他死刑。
台南高分院今開辯論庭,庭訊時法官詢問吳嫌案發經過,吳嫌主張自己是情緒失控,才會徒手勒斃女友,他並非從客廳一路壓制死者進房間,在扭打過程中,將死者推倒於床上,情緒失控,以左手從後環繞死者頸部,將其勒斃,並非從正面。而且他感覺沒有勒很久,時間僅3到5分鐘,並非原審認定15分鐘。
吳嫌也表示,一開始沒打算肢解分屍,因為案發後很恐慌、不知所措,才想到要肢解屍體,法官請吳嫌詳述勒頸方式及時間,吳嫌卻含糊其詞、避重就輕回答,法官當庭拉高分貝表示「你最好說實話,閃躲沒好處」。吳嫌才坦承殺人並肢解屍體,但不承認「隨意」棄置。
「這還有天良?」檢察官當庭痛斥吳嫌明顯殺人故意,犯後購買工具及清潔用品,將屍體肢解並棄屍,任由野狗啃食,代表吳嫌是冷靜有計畫且手段兇殘,對於原審判吳嫌「尚有一絲天良可教化」認為毫無可能,請求法官改判他死刑。
吳嫌坦承犯行後表示,他會在獄中抄寫聖經,向上帝說出想對死者說的話,會在獄中好好表現,若假釋出來將找份工作,好好工作以補償家屬,直到無法工作為止。
死者張女的姊姊當庭怒斥,吳嫌至今都未明確說出殺死妹妹的原因,至今出庭都以斜眼狠瞪家屬,根本毫無悔意,「如果法官不執行死刑,我來執行,我來槍斃他,他不該活在這世上」。死者兒子也說,吳嫌至今沒有任何一句道歉,建議量處死刑還給家屬一個公道,全案預計將在4月8日宣判。
回顧案情,2019年1月8日晚間22時,32歲的凶嫌吳茂騰與同居2年的張姓女友發生爭執後,不滿對方提出分手,徒手勒住張女頸部長達15分鐘,致使舌骨骨折引發窒息身亡,隔日前往商店購買鋸子,將張女肢解成7大塊,分裝成2大袋後,棄置巴克禮公園附近草叢內,當警方發現遺體時,身上臟器僅剩膀胱、子宮,懷疑遭野狗啃食而逸失其它器官部位,認為吳嫌性格偏差、自私自利,且行兇手段殘忍,然因吳嫌並無前科,經警查獲後即已坦認犯行,非無教化可能,故一審判吳茂騰涉犯殺人罪、損壞遺棄屍體罪,合併應執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