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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苑虐生5】法律認證就是虐待 教育局讓他繼續教

物理教師陳鴻明(左)是校內科學參展的常勝名師,說話具有權威性,讓許多學生家長都相當信任他。(圖/黃耀徵攝)

台中市西苑中學物理名師陳鴻明(陳男)長期凌虐學生小強,導致小強被迫轉學還罹患憂鬱症需長期服藥,台中市社會局已依《兒少法》向陳男開罰4萬元,是該法施行以來唯一有教師虐待學生被處罰的案例,但台中市教育局卻一昧以消極態度對待,完全偏袒教評會決議,最後讓陳男繼續留校任教,而校方為了科展得獎也支持陳男繼續擔任物理老師,完全不顧其他學生跟家長擔心受怕的心情。

本刊調查,當校方召開教評會討論陳男一案時,有一派老師認為解聘陳男太過嚴苛,也認為校長吳茂林會因連任壓力,需要校內老師的支持而妥協輕放;另一派則主張陳男的行為不適任從事教職,應予解聘。但校方最後決議只記陳男一大過,並得繼續任教。

離譜的是台中市社會局根據性平會的調查報告認定陳男違反《兒少法》,有虐待學生事實,且對他開罰4萬元,但台中市教育局卻傾向認同教評會的決議,輕縱陳男的惡行,一個市府二種解讀,原因令人不解。

被毒打凌虐的小強目前已經轉學至新學校就讀,恢復正常生活就讀國三的他,還特別在心情日記中寫下「我國一的遺憾是參加不到任何活動,就算到國二也像是空氣般沒有存在感,但現在的我終於可以好好地坐在教室上課一整天,真的好開心。」

身為職業軍人的小強父親氣憤指控:「我可以保衛國家,但卻照顧不了孩子,當初就是看上學校的軍訓特色,沒想到兒子卻被全校師生集體霸凌,還要面對校方跟教育局的互相包庇,讓我們相當痛心!」

強父不甘兒子在校受辱,花錢買下6層樓高廣告,掛在學校對街3個月,抗議教育局跟校方調查不公。(圖/黃耀徵攝)

人本教育基金會主任陳怡文痛批,校方的處理明顯有問題,而且陳男的惡劣行為已不適任,不該包庇這樣的老師繼續任教,應該予以解聘,否則以後會有更多的學生受害。

針對遭控霸凌學生一事,陳鴻明坦承確實有對小強動手,也有要他罰跪寫作業,「因為我教學壓力大才會這樣做。」記者問他是否會對小強及家屬致歉,陳鴻明態度冷淡沒表示意見。西苑中學校長吳茂林則表示,「教師的去留必須經過教評會表決,並非他一人能決定」,更否認與任何人有私下協議。

台中市教育局學生事務室主任劉黛麗回應,對於老師的懲處及去留,依法必須尊重教評會決定,本案當時的背景,曾把案件退回請校方重審一次,最後也只能依現有調查證據,再移請人事單位辦理懲處,未來會再加強陳姓老師「性別平等教育觀念及正向管教知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