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劇扯統戰1】蘇揆拒納愛奇藝 部會踢皮球沒人敢接
記者:吳婉瑜 | 2020-03-31 06:37
5年前時任民進黨主席的蘇貞昌,稱大陸歌唱節目登台是「入島、入戶、入腦」,如今談到愛奇藝,也強硬表態要防止大陸對台統戰。(圖/鄭清元攝)
愈來愈多人喜歡在網路影音串流(OTT)平台追劇,且台灣每3人就有1人使用大陸OTT龍頭「北京愛奇藝科技有限公司」的「愛奇藝」影音平台看影片,民進黨立委范雲日前建議政府應將愛奇藝納入OTT產業管理,行政院長蘇貞昌卻當場宣示要防止大陸影音對台統戰,還說「法不夠就該修」,被解讀意在封殺愛奇藝。
范雲接受本刊訪問時,直說外界搞錯了她質詢的本意,她強調自己並非主張禁止愛奇藝落地,反而認為應將其納入正常輔導管理。范雲指出,NCC正在研擬的《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法》將規範OTT產業,卻獨漏大陸業者,而她認為應該對大陸業者與「外國業者」一視同仁,以同一標準管理,並要求保障一定比例的台灣自製節目,才能真正確保言論自由,避免重演2017年台劇《他們在畢業的前一天爆炸2》因涉及太陽花學運議題,遭陸方審查,在播出前被愛奇藝下架的事件。
本刊調查,愛奇藝與「Netflix」兩家影音串流平台,同時在2015年進入台灣市場,且當時Netflix以資本額新台幣二十五萬元順利設立「台灣網飛服務有限公司」;反觀北京愛奇藝科技有限公司申請在台成立子公司,由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投審會)發文給文化部、NCC和陸委會徵詢意見,最終都因涉及陸資而遭駁回。
OTT影音串流服務:
有別於需申領執照的有線電視、廣播和衛星電視等傳統媒體,OTT(Over-the-top media service)是一種透過網路直接向觀眾提供的串流媒體服務,這項資訊傳送服務,目前在很多國家都未受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