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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劇扯統戰2】主動納管也不行 NCC認:是政治問題
記者:吳婉瑜 | 2020-03-31 06:37
愛奇藝在台灣代理、歐銻銻娛樂董事長范立達今年年初拜訪NCC,表示願意被納管,卻遭打槍。(圖/馬景平攝)
北京愛奇藝科技有限公司多年來爭取在台設立子公司,卻因陸資背景遲遲無法「落地」,主管文化、兩岸關係和傳播等相關部會互踢皮球,想拒愛奇藝於門外,卻又擔心輿論與用戶反彈。
「愛奇藝和Netflix同樣以『資訊軟體服務業』等營業項目向經濟部申請,政府核准Netflix,卻駁回愛奇藝。」歐銻銻娛樂董事長范立達說:「投審會審查外資是用『負面表列』檢核資格,對陸資卻採『正面表列』,這不是雙重標準嗎?我們今年年初曾拜訪NCC,表明愛奇藝願意被納管,代理主委陳耀祥坦言法律的問題很好解決,但這是政治問題。」
「最近政治圈又突然談起愛奇藝,這個議題每隔幾年就會被拿來炒作一番。」前立委許毓仁曾推動輔導OTT產業,他認為討論產業時,不應過度側重單一業者,「應思考整個產業生態,愛奇藝到現在還沒辦法落地,是因為政策缺乏一致性。」
許毓仁不認同OTT產業會讓台灣被「入島、入戶、入腦」統戰的說法,他認為,台灣在數位串流平台屬於中小型市場,政府除了將資金投注在原創內容,更要鼓勵台灣的原創內容在更多平台上架,提高曝光度。
台灣審查外資投資2套標準:
台灣在開放外資投資項目上,多採「負面表列」方式審查,也就是法規明確列舉禁止的事項外,其餘項目都允許;審查陸資則採「正面表列」,意即法規明確列舉合法的事項之外,其餘事項都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