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劇扯統戰4】每年採購台劇逾10億 學者:開放凸顯台灣價值
記者:吳婉瑜 | 2020-03-31 06:37
「網路追劇」已是現代人的收視習慣,尤其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多個OTT流量大幅上升。(圖/報系資料照)
行政院長蘇貞昌三月十日接受立委范雲質詢影音串流平台OTT產業管理辦法時,霸氣地宣稱要防止大陸影音平台「入島、入戶、入腦」,並透過修法杜絕對台統戰,言下之意就是要阻絕愛奇藝在台合法生根。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代理主委陳耀祥三月二十三日則在立院強調,他在七月任期結束前,將提出《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法》草案,把境內、境外OTT都納入管理,更表明「一定要管」來自大陸的愛奇藝,至於「怎麼管」則有待評估。
本刊調查,愛奇藝平台每日訪客數超過100萬人次,每月不重複造訪人次突破1000萬,居台灣最常被使用的影音串流平台之首,光是每年採購台劇就斥資逾新台幣10億元,排名其後的Netflix,年採購規模則超過新台幣1億元。
台灣自製的節目,近年來在多國電視頻道或影音串流平台露出,根據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統計,2018年1月至2019年10月期間,台劇在日本、新加坡及馬來西亞等國電視台,分別有15部、43部和63部上映,而台劇在大陸的電視台,受限於大陸對境外內容審查的規定,2018年只有1部上映,去年上半年更是掛零。反之,台劇在大陸的影音串流平台卻逆勢竄起,單一平台上架數量以愛奇藝最多,達45部,包含電視劇、電影和綜藝等類型。
現今閱聽大眾的習慣改變,即使傳統電視頻道未上架的節目、戲劇或電影,也能透過網路平台收看,台灣藝術大學廣播電視學系教授賴祥蔚指出:「政府質疑陸資OTT業者文化滲透,採取限制落地,民眾只會被迫轉而觀看盜版,因為網路跨境的現況避無可避。」並建議「OTT立法應從輔導產業的角度出發,讓陸資進入,並要求其提出一定比例資金採購台灣節目,製造雙贏局面。」他認為,對岸不允許台灣的影視音產業落地,政府更應該開放大陸的OTT合法申請,凸顯民主的台灣價值,何況OTT平台不易防堵,除非設下網路防火牆,但如此一來,跟共產黨有什麼分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