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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吃案3】偽簽是普通缺失? 文盲婦竟有6種筆跡

為了替過世的大姊張陳鳳吟討公道,陳珮玲費盡心力調閱資料蒐集證據,整個房間堆滿了文件。

【記者/吳嘉億】

為了替大姊討公道,陳珮玲先向金管會陳情,但2016年至2018年間,光是其中一年,負責受理此案的金管會銀行局承辦員就換了6、7位;陳珮玲還透過3位立委協助,取得相關印鑑資料、簽字和交易紀錄,經送銀行指定的鑑定機構,結果證明「簽名與本人不符」。

張陳鳳吟在中信銀的交易資料,雖然各種版本的簽名與印章很類似,不過,經過專業單位鑑定後,竟有多筆資料與張陳鳳吟本人不符。
張陳鳳吟在中信銀的交易資料,雖然各種版本的簽名與印章很類似,不過,經過專業單位鑑定後,竟有多筆資料與張陳鳳吟本人不符。
在中銀信表單上的3個張陳鳳吟簽名,經過鑑定也是偽造,非本人親簽。

更令人無法接受的是,陳珮玲請美國律師寫信向金管會主委顧立雄陳情,提供偽造開戶、授信融資、印鑑卡,以及虛構信用狀借款、挪用客戶資金進行跨境匯款、偽造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等資料,但金管會卻僅以單純的「衍生性金融商品的普通缺失」處理,完全漠視交易造假問題。

「鐵證如山,金管會、銀行局卻裝瞎,僅讓處理投資糾紛的仲裁單位去判斷,擺明吃案!」陳珮玲氣憤地說,銀行未經過客戶同意就動用存款,甚至還私刻印章、偽造簽名,從調閱出來的資料鑑定,至少就有6種不同的簽名。

中國信託銀行則回應,仲裁結果對於部分因銀行「作業程序未盡妥適」,判定銀行不得求償外,其餘交易印鑑、簽名與文件的真實性與合法性,均獲仲裁會認可,並確認可依法向張陳鳳吟家族求償無誤,銀行尊重這項結果,相關作業措施亦已進行檢討與改善,以維護客戶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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