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假後防疫升級 教育部通函:師生須通報「連假旅遊史、聚會軌跡」
編輯:張羽緹 | 2020-04-06 16:20
教育部發出通函,師生須通報「連假旅遊、聚會軌跡」,若有隱匿造成防疫破口,將依校規懲罰。(圖/google map)
清明連假4天過後,教育部為降低因連假期間部分師生掃墓祭祖、出遊,導致返校後出現防疫破口,6日宣布應加強全校消毒、師生健康檢測。除了發燒之外,若有呼吸道、失去嗅覺味覺症狀者,需通報連假期間旅遊、聚會軌跡,也應立即請當事人配戴口罩就醫或在家休息,落實自主健康管理。
教育部6日發布,清明連假結束,6日起各大專院校師生陸續返校上課,為降低連假期間部分師生掃墓、出遊,導致返校後出現防疫破口,各校除依訂頒「大專校院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制工作綱要」、「大專校院連續假期之防疫注意事項」及相關通報,應於師生返校第一時間加強辦理以下事項:
1.學校(園)應進行全校性消毒清潔,尤其就對外開放或使用頻率較高之場所(館),以避免因連假期間人員進出造成感染源進入校園。並於上課期間,維持各場域良好之通風。
2.學校(園)應於師生返校或返回宿舍的第一時間,嚴格執行師生健康監測,並詢問了解其身體健康狀況。學校(園)除量測體溫、注意師生是否有發燒情形之外,針對遇有呼吸道、失去嗅覺味覺等症狀者,應立即請當事人配戴口罩立即就醫或在家休息,進行自主健康監測。
3.師生返校後學校(園)應再次進行全校性衛教宣導,並提高師生落實手部衛生、勤洗手頻率;同時蒐集師生於連假期間旅遊、聚會與其他集會活動等軌跡與健康紀錄,以利日後可能須配合疫情調查之用,如因隱匿而造成日後校園防疫破口,則依校內獎懲規定辦理。
4.請學校(園)提醒師生及家長,在連假結束返校(園)的14天內,務必提高老師及學生對自身健康狀況的警覺並每天量測體溫。如發現身體不適,請即配戴口罩立即就醫或在家休息,並即時通報學校(園)。
5.學校(園)應嚴格執行社交距離規範,除遇有校內「特定人聚集場合」外,若不能維持室外1公尺、室內1.5公尺,就須全面配戴口罩;實驗室、研討室因較密閉、近距離接觸,應要求配戴口罩。而遇有學校(園)內的「特定人聚集場合」也請從嚴認定,須是參與師生有固定座位,並能保留出席記錄的場合,一旦近距離接觸或交談,仍應立即配戴口罩。
6.學校(園)如規劃進行授課方式調整,依日前通報各校的注意事項,原則上由學校督導辦理,無須報部;若為無確診病例且超過3天以上的全校防疫演練,在對師生公布前請先通報本部,通報後即可實施。但學校(園)仍應確實檢視防疫演練是否納入注意事項的辦理原則,尤其務必要落實監督學生自主健康管理,並避免旅遊聚會等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