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偉性侵判8年 命理師:他還得罪白龍王要受罰
編輯:宋彥樺 | 2020-04-10 17:36
藝人秦偉因性侵3女,9日判刑8年定讞。(圖/報系資料照)
藝人秦偉因性侵女造型師、女編劇和女粉絲等3人,昨天(9日)遭高院依2個強制性交罪各判4年徒刑,也就是共判刑8年定讞,確定必須入獄。且秦偉除了性侵多名女子,還假借泰國白龍王的名義到處販賣號稱可開運的產品,「神明代言人」沈嶸指出,假藉神明之名牟利在靈界是很大的罪,這等惡人連神明都看不下去,秦偉現在的下場就是現世報上身,人多行不義必自斃!
白龍王為泰國受人尊敬的道教法師,擁有許多港台藝人為其信眾,而秦偉多年前號稱自己是白龍王的正式弟子,在購物台上大賣「白龍王開運商品」,每組要價上萬元,之後遭到白龍王信徒否認有授權、認他為弟子一事,秦偉事後也坦承「是為了賺錢」。沈嶸說,白龍王在泰國是華人尊敬的法師,雖然已於2013年去世,但其神識還儲存在宇宙的訊息場當中,她通靈已逝的白龍王,對方表示自己多年來勸人向善,因此非常生氣秦偉借用白龍王的名聲在外面行騙,認為真正的好運是從心出發,要孝順父母、行為良善。
透過與沈嶸通靈,白龍王說早年認識秦偉的時候只是抱持著多與藝人見面來開示宣揚道法,根本就沒有認對方為弟子,沒想到竟會有人販售聲稱自己加持過的開運玉璽,並靠大肆宣揚與自己的關係來斂財。
沈嶸表示,坊間有許多商人會拿工廠製造的商品去廟裡過爐,稱有神明加持可開運,但這些通通都是無效的!因為神明不可能任由未經自己認證的民眾拿工廠大量生產的商品去過爐後,再拿到市場上去販售,這種行為是對神明的不尊重,假借神明辦事或是假借神明販售開運產品,這在靈界是很大的罪,必會受到神明的懲罰。
沈嶸說神明若是要與人合作助人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正規神明的廟方所販售的開運商品,例如竹山紫南宮所販售的「開運金雞母」。第二種是得到神明的允諾,神明也願意加披神力給真心為神明做事的人,在品德心性上都必須符合神明的標準,且通過神明的考核之人,這樣他所販售的開運產品才會有神明加持的正念好運。隨意假借神明的名義去過香過爐,販售根本沒有法力的產品就是詐欺,不但利用神明還欺騙民眾更是罪加一等,神明不但不會加持開運產品,還會懲罰主事者,讓他錢財散盡、名聲下滑、家運不順、倒楣至極,秦偉就是一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