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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小芹認賣假包! 時薪200哭求緩刑:給我重新做人機會
編輯:林姸君 | 2019-08-15 11:03
丁小芹。(圖/中時資料照)
藝人丁小芹販賣假名牌包被依加重詐欺罪判3年6個月,全案上訴至二審智慧財產法院。開庭時,她數度落淚,稱自己是低收入戶、打工時薪只有200元,希望法官可以予以緩刑,給她一個重新做人的機會;至於最新判決結果,近日將出爐。
其實這不是丁小芹第一次因為賣假包而鬧上媒體版面,早在2013年她就曾賣一個假的香奈兒手提包給蔡姓女合夥人;當時她辯稱不知道是假貨,但沒有被法官採信,最後被依詐欺罪判4個月有期徒刑。沒想到之後丁小芹仍沒有悔改,又於2015年遭12名受害者指控賣假包、不出貨,甚至詐取17多萬元。
一審法庭上丁小芹辯稱,網拍帳號借給一名「Natasha」的新加坡友人使用,因此對貨品一事完全不知情,也不排除帳號遭盜用。不過新北地院不採信說法,還痛批她道德偏差,加上過往前科,依加重詐欺罪重判丁小芹3年6個月有期徒刑,不得易科罰金。
全案上訴至二審,丁小芹當庭認錯,哭著表示會承擔責任,已與11人達成和解;她甚至打悲情牌說自己是原住民、低收入戶身分,目前在家具行打工、時薪才200元,懇求法官給予緩刑。據了解,法官僅叮囑快點與最後一位受害人和解,判決結果近日將出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