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不好吃點藥」…地下樂團前主唱餵搖頭丸害女暴斃!主唱盼緩刑
編輯:甘仲豪 | 2020-04-16 17:17
樂團前主唱提供毒品害女子猝死,稱記取「慘烈教訓」盼賠償家屬!(圖/Pixabay)
地下樂團「暴君」前主唱蕭逸,涉提供毒品給一名許姓女子服用後,許女竟當場暴斃,檢方依違反《藥事法》轉讓禁藥致死罪,將蕭逸起訴。台北地院16日上午開庭,蕭逸已認罪,並當庭向許女母親致歉,但許母仍無法接受,認為女兒很乖,不可能碰毒,質疑蕭逸迄今都未說出真相!
根據檢方起訴指出,蕭逸在2018年3月18日晚間邀請許女到住處聚會,並提供搖頭丸給許女,未料許女施用後發狂大叫、全身抽搐倒地,蕭逸見狀報警,並將搖頭丸沖進馬桶,許女送醫急救仍不治身亡,不過蕭逸稱,許女當時心情不好,他覺得吃點藥可以開心一點,沒想到會害命,覺得很抱歉,將盡力賠償500萬元和解金。
包括承辦警員也出庭作證稱,當天獲報有人「服藥自殺」,當趕抵現場時,只有蕭逸等3名男子,許女已送醫搶救,但他見蕭逸抽菸時手不停顫抖,加上神情不安和異常緊張的模樣,直覺案情不單純;警員把3人帶回派出所做筆錄時,蕭男起初謊稱許女是輕生,之後才私下承認有提供死者藥物,由於案發現場找不到藥物、藥粉或吸食器等任何證物,蕭逸認罪前,無法得知他的犯行。
檢警相驗許女遺體時,發現她雙臂有多處瘀青和紅腫,加上體內驗出4種二級毒品;另外蕭逸的尿檢中也驗出和許女相同毒品,檢方認為蕭逸涉轉讓毒品致許女死亡,依違反《藥事法》起訴。
蕭逸的律師表示,被告並無前科有穩定工作,也與被害家屬達成和解(賠償金500萬),被害家屬也願意給緩刑,且蕭逸算自首,希望法官給予減刑及緩刑機會。蕭逸也表示,他是文化大學社會福利學系畢業,目前在私人機構當社工,沒有在兼職做音樂了,月薪3萬2000元,分期賠償金自己負擔2萬元,其餘先由家人幫忙,未來再慢慢償還。
蕭逸並再次和死者家屬、自己的家人和朋友道歉,表示他真的學到非常慘烈的教訓,吸毒不只影響自己,也會害到他人,以後再也不會吸毒了。然而許母無法接受蕭逸的說法,認為女兒是被騙或是遭誘拐等,攸關女兒清白,包括許母的律師也指,蕭逸是許女生前唯一接觸最密切的人,但被告第一時間沒坦承犯行,還推稱藥物是許女自行取用,後因情勢所逼才認罪,不是自願或出於自身悔悟,不符合自首要件,另外,雖雙方達成和解,但家屬認為蕭逸沒有說出實情,難以原諒,合議庭庭末諭知5月28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