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項報稅變更讓你知!申報到6月底 繳稅可延1年或分期3年
記者:李蕙璇 | 2020-04-21 11:16
受惠稅改制度變更增加扣除額,民眾今年報稅會較有感。(圖/Pixabay)
2020年5月所得稅申報共有7項重點不同於以往,包括「申報時間延長1個月」、「繳稅可延1年或分期3年」、新增「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維持基本生活所需費用提高至17.5萬」、「新增薪資所得核實減除費用方案」、「政治捐贈1%以上可列舉扣除」以及「同婚伴侶可合併申報」等。
由於稅改針對不同族群增加扣除額,年收入40.8萬元以下單身者、81.6萬元以下雙薪夫妻可免繳稅。
以下為財政部及宏泰人壽保全部協理丁淑珍提醒民眾報稅注意事項。
1、申報時間延長1個月
財政部為疏散報稅期間人潮、避免群聚感染,將2020年綜所稅申報期間延長1個月,不論受疫情衝擊與否,所有申報戶都可延長至6月30日申報。
2、繳稅可延1年或分期3年
財政部日前宣布,受疫情影響無法於期限內繳交綜所稅、營所稅等國稅、地方稅,可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稅,且不受應納金額限制,最長可延期1年或分期3年(36期)繳納,受隔離、檢疫、治療者可延期繳納。適用對象將會從寬認定,綜所稅營所稅也都適用,此次方案可謂史上最大優惠措施。
3、維持基本生活所需費用
「維持基本生活所需費用」在去年(2019年)由17.1萬提高至17.5萬元,此項目並適用於2020年5月報稅。財政部估計約有5萬戶可受惠,相當於減稅利益11.88億。
4、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
內政部統計處資料顯示,107年3月底我國戶籍登記65歲以上老年人口計331萬人,占總人口14.1%,正式邁入高齡社會。也因為人口結構快速趨向高齡化,促使長期照顧需求增加,政府為了減輕長期照顧身心失能者的家庭負荷,在2020年報稅項目中新增「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
不論是居家照護、送至照護中心或者聘請本國籍或外籍看護照顧,只要是符合衛福部公告「須長期照顧之身心失能者」條件,報稅時每人每年可減除12萬元。此項目得溯及以往自108年1月1日起實施。
但僅限於一般收入者,若是高收入族群,如所得稅率20%以上、基本所得額超過670萬元者、股利及盈餘按28%分開計算者不得使用此項目減除。
5、薪資所得核實減除費用方案
這個項目的全名是「薪資所得核實減除費用方案」,曾經因為名模林若亞提出意見而修正的名模條款,也將於2020年5月份報稅時納入新增項目。
民眾所得薪資收入除可選擇以既有的20萬元薪資所得列舉為特別扣除額扣除之外,也可以選擇以實際支出費用申報核實減除。
不過這個項目也有限制,只在職業專用服裝費、進修訓練費以及職業上工具支出這三類費用適用,減除金額有上限,上限額是薪資收入的3%。
6、同婚伴侶可合併申報
依照所得稅申報規定,結婚的第一年可以自行選擇要分開申報還是合併申報,同性伴侶可自行試算後選擇較有利於己的選項。但婚後第二年則是一律要合併申報。
配合同婚合法,2020年起新版的報稅申報書表單已不再使用以往的「夫妻」兩字,而是一律修改為「納稅義務人及配偶」。同婚伴侶的所得稅計稅、申報、繳稅、優惠皆與非同婚伴侶相同。
7、政治捐贈1%以上可列舉扣除
依據《政治獻金法》規定,民眾想捐助政黨節稅,被捐助政黨必須要一定有支持度,否則不一定能節稅;捐贈新成立政黨,立委候選人總得票率有1%才能列舉扣除。
也就是說,如果政黨在過去最近一次全國不分區立委選舉、區域立委選舉以及原住民立委當中,每一種選舉中的支持度都未超過1%,不論是對個人或營利事業而言,相關捐贈都不能列報節稅。
同時對於捐贈金額也有規範,具選舉權之個人對同一擬參選人每年捐贈總額不得超過10萬元,且每一申報戶每年對各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捐贈的扣除總額,不得超過各該申報戶當年度申報的綜合所得總額20%,其金額並不得超過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