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女婚後繼續「經營茶室」常喝醉夜不歸宿 夫被友笑死心訴離
編輯:張羽緹 | 2020-04-22 22:07
劉男不滿劉女婚後持續在茶室工作,常常夜不歸宿,還把賺的錢匯到中國養前夫的小孩,害他被朋友恥笑,於是訴請離婚。(示意圖/Pexels)
一名劉姓男子與中國籍劉姓女子在酒館認識,雙方交往半年後結婚,劉男婚前曾希望劉女結束酒館工作,但劉女照舊堅持這份工作且時常晚歸或不歸,更將多數賺的錢匯到中國養育與前夫所生的子女,劉男最終依婚前了解不夠、個性不合訴請離婚,北院判准。
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劉男控訴劉女不顧2人婚前約定,婚後持續做聲色場所的工作,害他被朋友嘲笑,劉女更常因工作夜不歸宿,有時凌晨喝醉回家還吵鬧不休影響鄰居作息,2019年4月6日劉女又喝醉和他發生激烈口角,甚至動粗爆打他的頭部,2人事後都互相申請保護令,劉男徹底心灰意冷,訴請離婚。
劉男也提起和劉女的對話紀錄「妳有在尊重我的感受嗎?愛回來不回來都隨妳高興,每次要我講狠話才肯回來有意思嗎?一年吃頓飯都那麼難!過年過節呢?都我一個人過!而妳都去陪誰拉?」,劉女則回「陪鬼啦!」證實劉女確實常不回家,流連在外。
劉女則表示,打從跟劉男開始交往時,對方就知道她是茶室老闆娘,難免需要應酬,晚歸也都會先知會劉男,她也是為了家中經濟才一直經營著茶室,2人於2019年4月6日大吵後,劉男便將門鎖換掉,把她的衣物通通丟出來,讓她無奈之下只好暫住娘家,之後她也結束營業茶室。她認為劉男早就有意趕她出門,之前對她暴力相向,還汙衊她外遇,是劉男要負起較大責任,主張劉男訴離無效。
北院審理時,劉男與前妻的兒子證稱,曾聽妹妹提及,劉女在家和父親大吵會摔東西,確實也不常見劉女回家,就算見到劉女也都是醉醺醺的狀態。法官調查記錄,發現劉男曾因劉女長期不回家,申請協尋、聲請劉女履行同居義務,可見劉男所言不假,審酌劉女在法庭上說詞「我了解劉男要離婚的原因,但我不想離婚,不然我要怎麼跟女兒講?」劉女也坦承前夫和與其所生的2名子女確實住在中國,認為劉男控訴和劉女婚前了解不足等內容有根據,判准劉男與劉女離婚的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