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城男主管幫男工讀生口交判無罪 但須補償他29.99萬
記者:謝中凡 | 2019-08-19 14:42
北市某影城男主管涉嫌性侵男工讀生一審判無罪,但北檢將提上訴並替被害工讀生民事求償。(圖/資料照片)
知名影城周姓男主管涉嫌在VIP室廁所對一名男工讀生口交性侵、撫摸猥褻,因工讀生自承周在他耳邊挑逗讓身體起反應,他想趕快結束,主動進廁所,台北地院以性侵罪證不足,判周無罪,但被害人遭性侵後,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離職9個月無法工作,申請被害補償140萬元,台北地檢補償他29萬9900元。
根據調查,仼職某知名影城主管的被告周男於去年3月13日下午4時30分許,見擔任電影院助理的男工讀生進入公司VIP包廂看書,趁對方進入廁所時動手撫摸,之後又在包廂沙發上將手伸進對方褲內猥褻,再帶他進廁所口交性侵得逞,案後工讀生提告,周被起訴。
判決書指出,周坦承對工讀生口交、撫摸下體,但辯稱是對方主動進廁所,脫褲露出勃起下體,口交時對方還壓著他頭輔助,是合意性交。
工讀生則自證,周男當時在他耳邊說:「你都硬了,都這麼濕了,你想要嗎?」一手玩他乳頭,另隻手幫他打手槍,那時候有說「不要」,但因身體起了反應,只想趕快讓周結束,不要有下一次了。
判決書表示,告訴人事後雖有情緒低落、哭泣等負面情緒反應,但此屬其事後對與周男性交的負面感受,不能推論當時告訴人有壓抑個人意思,違反意願情形,判決周男無罪。
工讀生日前以他遭主管性侵後,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自去年3月底離職,至去年底長達9個月無法工作,打算遠離台北,出國就學,向台北地檢署申請被害補償金140萬,但檢方審酌工讀生薪資每月1萬1100元,9個月沒工作減少勞動能力9萬9900元,加上精神撫慰金20萬元,補償29萬9900元,本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