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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管教囚禁3年?少女賣零食買手機求援
編輯:王德蓉 | 2019-08-20 10:59
桃園一名19歲女子小萍,從15歲開始被生母與繼父以不聽管教的理由將他囚禁在住處2樓長達3年多。(圖/Pixabay)
桃園一名19歲女子小萍,從15歲開始被生母與繼父以不聽管教的理由將他囚禁在住處2樓長達3年多,繼父每周會送來2次泡麵和零食供她果腹,小萍利用父母帶來的零食,以繩索及吊籃垂降,賣給鄰居小孩,攢下一些錢後,購得一隻二手手機,利用鄰居網路,才得以順利求援。父母兩在偵訊時毫無悔意,被桃園地檢署依「私行拘禁」、「妨害幼童發育」、「使人為奴隸」等罪嫌起訴兩人,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據了解,小萍跟著37歲的余姓母親轉嫁給42歲張姓男子,兩人婚後疑似不滿小萍不服管教,自2015年9月開始,便將小萍囚禁在楊梅區一處透天厝2樓,3年多來,日常用品和食物都由每周來2次的張姓男子帶來,小萍的生活空僅僅限於2樓,通往3樓及1樓鐵門皆被上鎖,2樓的對外窗也全被用膠帶貼住。
後來小萍發現窗戶鐵窗有縫隙,又觀察到有許多鄰居小孩會在樓下玩耍,便積存一些零食,利用繩索及吊籃以垂降方式,將零食賣給鄰居小孩,小萍攢下這些錢,再請鄰居小孩幫她買了一隻二手手機,小萍利用對方給的密碼,連結到鄰居家的WIFI,才得以對外聯繫並求援。
警方接獲報案後,與里長一同前往查訪,證實小萍獨自1人被關在2樓,通知余女及張男到案,兩人坦承將小萍反鎖,卻辯稱並非囚禁,毫無悔意。桃園地檢署以刑法私行拘禁、妨害幼童發展及使人為奴隸等罪嫌起訴,並建請地院對兩人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