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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逮捕他父親的警察養大 赤峰街姊弟戀命案兇嫌悲慘身世曝光

赤峰街姊弟戀命案曾震驚社會一時(圖/中時資料照)

發生在今年3月的台北赤峰街姊弟戀命案曾震驚社會,20歲的張男因為不滿大他21歲的曾姓女友與同事有曖昧,再加上她直接到在男人家過夜等事,衝動勒斃女友。而日前士林地院依殺人罪判張男13年徒刑,也讓他的悲慘的過往曝光。

據媒體報導,張男原本與父親、姊姊同住,母親則因智能受損無法自理,長年住在療養院。但在張男14歲那年,父親因犯罪入獄,社會局原本想安置姊弟兩人,但當年張男不願配合,所以從小就獨自生活。

不過社會仍是有溫暖,逮捕他父親的員警見張男才14歲就要獨居,擔心他誤入歧途,時常探望他,並於日後邀請他同住以便就近照顧達4年。而張男就讀高中時就認識了大他21歲的曾女並展開追求,於高中畢業後就與她同居。

不過2人的戀情並不順遂,今年1月就曾談過分手,是在張男的極力挽留下才維持男女朋友關係。接著3月曾女與同事傳出曖昧,甚至案發2天前不回家,直接在男人家裡過夜。而案發當天,曾女對張男的態度冷淡,讓這名生在不健全家庭的張男情緒爆發釀成大錯,更在事後企圖輕生。

法官認為,張男的過往影響他的身心靈成長,並考量張男無前科,事後企圖拿美工刀輕生,於羈押期間也陸續寫出多封信給死者家屬、養大他的警察和自己的父親表達悔意,因此依殺人罪判處13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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