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泥醉感覺「口中溫熱」被侵犯 被告律師質疑「為何沒咬緊牙關」
編輯:甘仲豪 | 2020-05-13 21:25
酒酣耳熱之際,不管男性還是女性朋友都要懂得保護自己!(圖/Pixabay)
酒酣耳熱之際,不管男性還是女性朋友都要懂得保護自己!一名女子與與一群朋友相約共度跨年夜,怎料酒後男性友人為逞一時性慾,竟然把自己的「生殖器」放入這名女子口中。女原告當時因酒精作祟無力抵抗,待清醒後遂趕緊到警局報案。不過誇張的是,男性友人的辯護律師竟質疑女原告,認為她若不想,當下應該要「咬緊牙關」!
這名女子在2015年12月31日晚慶祝跨年,與多名男、女性友人在住處暢飲,因此全全留在女方家中過夜。不過在1 月1 日凌晨,男性友人乘著女原告躺臥在同一座沙發上時,居然一時「性起」,先以手撫摸女子臉頰並將手指放入她口腔。女原告過程中感覺有異物而驚醒,不過因無力抵抗,只好繼續轉頭裝睡,沒想到這名男友人發現女子泥醉酣眠、呈現無法抗拒狀態,居然心生歹念,將「生殖器」放入她口中,對女原告有性交行為得逞。
在法院審理時,男被告矢口否認犯下乘機性交罪,同時辯稱沒有將「生殖器」放入女子口中。被告的辯護律師表示,一般女性在面對不願意為男性口交的時候,應該會做出緊閉雙唇或咬緊牙關的反射動作,辯護律師更指,「男性生殖器在勃起時雖有一定硬度,但仍然是血肉之軀,根本無法與人體的牙齒硬度相抗衡」,對此懷疑女子的指控。不過女原告回顧當時狀況表示,「我當時是感覺到被告把生殖器放進我嘴巴,因為是有溫度且碰觸的感覺不是手指,因為當時他應該充血了,前面也濕濕的,所以大小是不一樣的」。
經法官研判,女原告被侵犯後精神狀況走下坡,已有1、2年出現失眠做惡夢的狀況,還必須靠藥物治療,反觀這名男被告卻完全無悔意,一審依乘機性交罪判3年4個月;經上訴二審時,男子改口認罪,高院考量他沒有任何性侵前科,也積極向原告求得原諒,在女方同意緩刑後,改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