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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男8度酒駕!惹怒檢方、法官 終於送他進監獄
記者:陳柔瑜 | 2020-05-17 11:00
楊男多次酒駕惹怒檢察官和法官,台北高等法院日前判他8月有期徒刑,不得易科罰金。(圖/報系資料照)
台北市楊姓男子2003年到2016年曾7次酒駕被逮,去年9月又「醉後上路」,在市區蛇行亂竄,被警方攔下逮捕,其酒測值高達1.58,台北地院一審判決他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檢方卻罕見上訴,認為此刑責實在太輕,高等法院最終他重判8個月有期徒刑,且不得易科罰金。
本刊調查,楊男曾多次酒駕,從2003年到2016年曾7次被逮捕,檢察官起初給予他緩起訴處分,但他死性不改、繼續違法,去年9月在饒河夜市狂喝酒9小時後再次被逮。
楊男當時已明顯意識不清,卻仍堅持騎機車回家,他一路蛇行、橫衝直撞,宛如行動凶器走在馬路上,所幸巡邏員警發現將他攔下,一靠近就聞到濃濃酒味,其酒測值高達1.58,訊後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審理時,考量楊男犯後態度良好,他更是家中經濟支柱,必須撫養雙親和孩子,最終判決他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併科罰金7萬元。
檢方卻對此結果難以接受,罕見提出上訴,認為楊男不懂得珍惜機會,多次酒駕仍不悔改,高等法院日前再度審判,最終改判楊男8個月徒刑,不得易科罰金和上訴,楊男也必須服刑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