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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下修18歲有共識 立院下會期排入審查

朝野立委均認為應把《民法》成年年齡,從20歲降至18歲,預計下個立法會期就可進入審查。圖為2015年民間團體以聖誕報佳音方式遊行西門町宣傳理念。(圖/中國時報姚志平攝)

青年當家做主時代來臨了!蔡英文總統宣布啟動修憲,將公民權下修至18歲,朝野立委均認為應把《民法》成年年齡,從20歲降至18歲,賦予青年有權利自主決定銀行開戶、貸款、就業租屋等;有藍委也主張修法讓18歲青年就能擺攤、開張社團、擔任寵物飼主等,預計下個立法會期就可進入審查。

蔡英文就職演說要立法院成立修憲委員會,推動18歲公民權。如今,除擴大青年政治參與,朝野不分黨派也紛紛建議應一併把《民法》成年年齡和投票年齡一樣都下修至18歲。

熟悉教育領域的國民黨立委林奕華說,很多大學生早就進入社會打工賺錢,且滿18歲可應考公職,因此她主張《民法》成年年齡、人民團體發起人年齡,都應從20歲降為18歲。

民進黨立委鍾佳濱也認為,民法施行近百年,其成年年齡規定為20歲;但《刑法》卻規定年滿18歲就屬成年,應負起成年人責任,對年輕人不公平,修法有助於讓公民權利與義務一致化。

現行《民法》規範的男女結婚與訂婚年齡,因性別而有差異,其中男性要滿18、女性滿16歲才可結婚;目前朝野均認為這涉及性別歧視,有共識朝「男女未滿18歲不得結婚」的方向修法。至於訂婚年齡,目前是男性要滿17、女性要滿15歲才可訂婚,未來則可能朝一律訂為年滿16或17歲可訂婚,藉此落實兩性平權。

除下修《民法》成年年齡,國民黨立委謝衣鳳進一步提案修訂「零售市場管理條例」與《動保法》,讓高中畢業即踏入職場的青年們,可申請到公有市場擺攤,以及能擔任寵物的合法主人。

立法院司法委員會上月曾邀法務部討論修法可能性,當時法務部次長陳明堂持正面態度說「敬表贊同」,但建議設2至3年緩衝期。委員會召委周春米說,《民法》成年年齡修法涉及層面廣,必須等法務部作相關盤點,希望涉及跟成年人有關法律都能納入,並做風險評估,等待完成前置準備作業後就會排定逐條審查,「期待下會期可以進行逐條審查」。

周春米說,成年人年齡修法茲事體大,必須要有準備時間,像是日本2018年通過成年年齡從20歲下修18歲,並給予4年的準備期,建議可以參考日本做法,修法通過後給與相關機關3年準備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