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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夠狠!不爽離婚2天前夫就有新歡 醋婦怒剪斷他老二沖進馬桶
記者:李明軒 | 2020-05-29 12:59
陳男遭前妻「斷命根」,哀嚎著被送上救護車。(圖/翻攝畫面)
新竹1名黎姓婦人(59歲)不滿陳姓前夫(57歲)才離婚2天,就另有交往對象,假意邀對方回來「敘舊」,趁巫山雲雨之際,拿出預藏的剪刀,硬生生將陳男生殖器剪下,還丟馬桶沖掉。盛怒的她不滿足,還取出鹽酸要潑前夫,所幸陳男躲進浴室報警才得救。歷經審判,高院今依《家暴重傷害罪》判刑8年,仍可上訴。
據悉,黎女、陳男當年結縭時都是「二婚」,各有小孩,但婚後男方好吃懶做,全靠女方當廠工、清潔婦養家就算了,竟還背著老婆在外拈花惹草,黎女才於去年下定決心離婚。
但離婚後才2天,黎女就得知陳男又有了新女友,想起過往的種種委屈,讓她決定執行「報復計畫」,去年7月24日晚間,黎女以敘舊、吃晚餐為由,邀前夫回家小聚,之後雙方發生性關係,黎女趁陳男「一柱擎天」之際,拿出預藏在床墊下的利剪將他命根子剪斷,痛得陳男當場倒在血泊中哀嚎。
黎女見狀仍未消氣,先將陳男命根子丟進馬桶沖掉,再拿出預藏的鹽酸想潑灑他,雙方一陣子追逐後,陳男躲進浴室將自己反鎖,打手機驚慌報警求救。警消趕到時,黎女並未逃亡,反留在現場不斷對警方強調「人是我殺的」,並一度打算仰藥輕生,所幸被警消阻止。
該案檢方認定黎女有殺人犯意,依殺人未遂罪嫌將其起訴,一審時,院方改判黎女《家暴重傷害罪》8年,案經上訴二審,雖檢方一度向高院表示「黎女至今未道歉,未取得被害人原諒」,請求院方加重刑度,但遭高院駁回,仍維持一審8年刑期,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