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女友是被我打死的!色男拐女網友回家 床前擺榔頭威脅侵犯3次
編輯:網編組 | 2020-06-03 22:38
男子一夜三度性侵女網友遭判5年6月徒刑。(圖/Pixbaby)
網路交友真要小心!一名住在桃園的男子,先前性侵前女友被判刑,但他不知悔改,透過網路認識女網友將對方拐回家,還在床頭擺放榔頭,恐嚇對方說「前女友是被我打死的」等字句,藉此性侵對方3次得逞,事後女網友前往警局報案提告,這名男子擔心緩刑被撤銷,苦苦哀求女方撤告,審理期間又反控對方仙人跳,相當誇張。
檢方調查,19歲的男子曾因性侵前女友被地院判3年4月刑期,他在2018年8月緩刑、保護管束期間,透過臉書認識女網友,經多次邀約後與對方見面;南過程中謊稱女網友手機內的照片友人是他親妹,並已3人見面聊天為由,誘騙女網友到住處。孰料,女方進入房間後發現,床頭櫃擺放著1把榔頭,男子表示「前女友是被我打死的」,直接將女網友壓在床上性侵3次得逞,,過程中女網友的母親曾致電關心,但女方擔心遭遇不測,只能謊稱沒事,直到離開男子住處才告知親友、驗傷並報警提告。
這名男子辯稱,他與原告「發生3次關係」,對方都沒反抗,還稱讚他節奏很好,他還反控女方仙人跳;不過女網友表示,當時被告沒戴保險套強行性侵,她拼命反抗仍被得逞,事後腦袋一片空白,遂向對方表明想回家,但被告又壓在她身上,不肯讓她離開,持續性侵得逞,雖然她且接到母親來電,但是擔心說出實情會被毆打傷害,才忍住說沒事。
女網友傳訊給被告表示自己要去警局報案,沒想到對方馬上道歉表稱「拜託先不要」、「真的算我求你」,「我真的什麼都願意做」等字句,還表示可以分擔女方生活費」,這名男子還表示身上已有1條保護管束,已經在危險邊緣,所以求女方不要報警。
桃園地院認為,被告本有案件在身,又對女網友性侵得逞,嚴重戕害原告身心,犯後因保護管束緩刑快結束才向原告求情, 偵訊時還誣陷女方仙人跳,可見你情我願不足採信,依強制性交罪判處5年6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