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車族注意了! 超過1.5萬要課15%貨物稅
記者:工商時報林昱均 | 2020-06-08 16:47
(圖/報系資料照)
改車族要小心,改裝車輛若價值過高,將加課15%以上的貨物稅。財政部5日公告函釋,如果機車、汽車等車輛有改裝、非維修情況,而且改車的附加價值超過課稅門檻1.5萬元,必須加課貨物稅,最高達30%。
官員指出,財政部今年因應汽機車產業趨勢做函釋更動,舊制加裝價值門檻為1萬元,因物價調整為1.5萬元,且車廠在出售車輛前到另一廠改裝,同樣視為貨物稅範圍。
不過,我國貨物稅與營業稅屬於代徵性質,也就是由企業轉嫁給消費者,官員強調,如果改車達課稅門檻、要加徵貨物稅,商家自然會反映在改裝車的報價上。
按照貨物稅課稅規則,依照車輛種類、車輛汽缸數採累進稅率,像是一般小客車排氣量在2,000cc以下,按價格課徵25%貨物稅;若排氣量超過2,000cc則課徵30%,至於貨車、大客車一律為15%,機車則固定為17%。
舉例來說,如果民眾花費5萬元改裝一台SUV休旅車的車頂與車頭,一般休旅車排氣量多在2,000cc以上,貨物稅率多半皆適用30%,則民眾除一般改裝費外,還要額外負擔1.5萬元的貨物稅額。
官員表示,雖然改裝的貨物稅額看起來負擔很重,但函釋也訂定豁免條款,如果是依法令強制規定改裝或加裝車身設備或是車輛出廠後過一年後才進場改裝,全面免課貨物稅;如果未拆除骨架,只是更換已銹蝕或是換座椅等,未重新換裝車身及變更車型,皆屬於維修範圍,同樣免課貨物稅。
不過,汽車修理廠、汽車百貨、專職改車商家必須要負申報貨物稅義務,官員強調,一般修理廠與汽車百貨必須按件申報,而專做改車商家則維持現制、按月申報。官員強調,如果商家有貨物稅課稅案,但未做申報,國稅局最高可罰9萬元怠報金,而且在完稅前可要求商家禁止貨物出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