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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臺科大學弟砍學長 有殺人犯意法院羈押禁見

南臺科大游姓學生(中)涉嫌持開山刀砍殺學長被警方移送法辦。(圖/報系資料照)

台南市永康區南臺科大10日晚間傳出學弟在校園停車場砍殺學長案,涉案的游姓男大生昨天被台南地檢署聲請羈押後,台南地方法院12日以被告所涉係重罪,且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裁定羈押禁見。

台南地院指出,經訊問被告後,審酌被告對聲押事實承認與否的態度,以及被告所持的開山刀,依照一般人客觀的判斷標準,持之殺人足以輕易取人性命,加上被害人受有多處刀傷,傷痕多在頭頸肩手臂等處,下手甚重,傷口甚深,以此可推論被告下手當時恐有殺人犯意。

同時,目前被害人還在醫院治療中,無法接受檢警詢問,還有相關證人未及於檢方偵查中具結做證,而被告與被害人及證人等均為同校同學,可輕易接觸、聯絡。

台南地院認定,被告所涉係重罪,且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非經羈押、禁見顯難順利進行偵查。至被告事發後是否主動報案自首,僅為犯後態度之問題,與被告是否成立殺人未遂罪嫌無關,附此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