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救機器人大軍1/天價索賠 林百里2招邊打邊談
記者:胡華勝 | 2020-06-16 06:00
美國聯邦法院以《反托拉斯法》重擊廣明,判罰132億元巨額罰款,超過廣明總資產。(圖/本刊繪圖組)
廣明光電(6188)6月17日登場的股東會,應是歷年最灰頭土臉的一次。6月5日,廣明光電因遭美國惠普(HP)提告違反《反托拉斯法》,遭美國聯邦法院判賠約新台幣132億元,等同賠光「一個廣明」;接著,廣明光電大股東廣達集團董事長林百里及副董事長梁次震,又雙雙退出廣明光電經營核心。
儘管廣明光電決定「硬頸」上訴,法界人士卻多認為「輸面大」。業界人士則建議,由於廣明光電是廣達集團未來10年「機器人軍團」的關鍵要角,若要避免拖累受創,林百里最好在最快時間內,全面接手廣明光電的核心技術。
「不覺得Ridiculous(荒謬)嗎?」六月八日在擔任廣明光電(廣明)總經理以來的第一場正式記者會上,何世池激動地一連說了好幾次。他拿著有廣達集團董事長暨廣明董事長林百里署名蓋章的四頁新聞稿,控訴美國聯邦法院6月五日做出的判決。這個判決出爐的天價賠償金,可說賠上一整個廣明都不夠。
惠普約7年前控告日、韓、台7家公司的光碟機壟斷價格,違反美國《反托拉斯法》(反壟斷法),其中六家選擇認罪和解,唯獨廣明不肯。去年一審廣明遭判賠約新台幣53億元,今年一月二審更被判賠約新台幣132億元,等於將廣明所有軟、硬體資產全移交給惠普;然而,廣明的股本僅27.84億元,總資產新台幣122億元;廣明上訴後,6月7日美國聯邦法院二審裁定不變,6月19日將針對「資產移轉執行命令」開庭審理。
據悉,廣明的下一步除了可能再上訴,還會另起一案,舉發惠普證人的說謊策略,邊打邊談。針對廣明不排除再上訴,何世池的理由為「廣明並無直接銷售惠普之交易,美國法院對廣明的製造與銷售行為並沒有管轄權。」「本案的性質仍然有上訴至最高法院的可能性。」「外國法院判決內容或訴訟程序違背我國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時,我國法院也不會承認該外國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