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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魩鱙禁漁 違規最重可罰十五萬元
記者:謝東明 | 2020-06-17 13:30
俗稱「吻仔魚」的魩鱙,常是餐桌上的佳餚,但到九月十四日止,已進入禁漁期。(圖/新北市府)
新北市魩鱙漁業禁漁期已開始,市府農業局呼籲漁民遵守每年六月十五日至九月十四日禁止捕撈魩鱙規定,讓資源得以永續利用,農業局也提醒漁民,現在已經進入魩鱙漁業禁漁期,違反規定最重可開罰十五萬元。
農業局人員表示,魩鱙漁業是我國重要家計型沿岸漁業之一,為國人重要消費魚種,台灣魩鱙漁業所捕獲的種類主要是以刺公鯷(Encrasicholina puntifer)、異葉公鯷(E. heteroloba)及日本鯷(Engraulis japonicus)為主。新北市魩鱙漁業主要產地為淡水區海域,產量約佔全國產量五~十%左右。
為維護魩鱙資源,管理魩鱙漁業,新北市政府除每年收購魩鱙漁船輔導轉營其它漁業,也公告實施魩鱙漁業禁漁期、漁區與漁具限制、禁止等相關事項,其中更規範經營魩鱙漁業,不得於每年六月十五日至九月十四日期間作業,並遵照中央訂定的漁獲配額量進行捕撈,以維護魩鱙漁業資源量。
農業局表示,魩鱙俗稱「吻仔魚」,是新北市重要的漁業資源之一,資源永續維護是產業得以長久經營推廣的基礎,因而有需要訂定禁漁相關措施管制漁撈行為,籲請漁民朋友們遵守相關管制規定,讓漁業資源得以永續利用,創造永續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