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飼主留寵物在悶熱車內 北市開出首張2000元罰單

北市上月有飼主將寵物狗單獨留在車內,北市動保處本月依「台北市犬貓飼養照護規則」對飼主開罰2000元,成為北市首例,圖非當事狗照片。(圖/理北市動保處提供)

入夏後高溫炎熱,北市卻有飼主將寵物狗單獨留在車內,在悶熱環境中受苦,北市動保處日前依「台北市犬貓飼養照護規則」對飼主開罰2000元,成為北市首例。

動保處5月接獲民眾通報,發現信義區一處地下停車場有1隻貴賓犬被飼主單獨留置在汽車內的,民眾擔心車內悶熱環境造成貴賓犬中暑甚至死亡,趕緊通報動物救援專線。動保處人員到場後發現,汽車車窗雖留有空隙讓空氣流通,但車內悶熱,擔心貴賓犬安危,在場守候至飼主出現。

動保處表示,該貴賓犬飼主因臨時決定進百貨公司購物,未帶運輸籠、揹帶或寵物推車,無法與犬隻一起進入,只好返回停車場將犬隻放在車上,並留置車內約莫1個半小時,但此行為已違反「台北市犬貓飼養基本照護規則」,飼主不得將犬、貓單獨留置於汽車內,因此於本月開出首張2000元罰單。

動保處提醒,北市府已於今年2月20日依《台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第12條第2項規定訂定發布「台北市犬貓飼養基本照護規則」,訂有飼養照護設施環境溫度與空間、汽車載運環境溫度要求,及汽車或機車載運需有的防護措施等相關規範,並明訂「不得將犬、貓單獨留置於汽車內」,以避免汗腺不發達的毛孩,因飼主疏忽而造成中暑或生命危險。